十一月的草原一片苍茫,大片的胡杨树在阳光下映衬出美丽的身影,金黄色的树叶随风起舞,景色极为秀美。
顾不得欣赏草原美景,大军一路北上。行至约七八日,恒山王、端王和姚济坤商议后决定兵分三路,向郁督军山进发,遇有敌情则以穿云箭为号,三军可互为增援。
萧天泽随端王及宗凯由东路向佗碌俊牙帐进发,当行至一陡峭山峰处,大军放慢了速度,原来此处山峰从中一分为二,中间是一条幽深的峡谷,两侧是巍然挺立的巨石,左侧略矮,右侧高耸入云,长约几百米,间距不过丈余,只容得几匹马并行。
问过随军的当地向导,得知此处名为狼嘴峰,距郁督军山不过一日路程。萧天泽仔细观察,觉得此地地形诡异,突然心生一计,在心中暗暗思虑周全,提马向宗凯走去。
“是条好计,可是最大的问题是,这座山光秃秃的,我们的人马藏在哪里?”宗凯听了以后,又细细察看了地形,向萧天泽发问。
萧天泽听了微微一笑,“宗将军,您看。”他伸手指向远方的一处胡杨树林,“这处树林茂密浓郁,最适合隐蔽,而且位置也好,在山后坡,山后坡平缓,一旦发现敌情,可以纵马以最快速度直接上到山峰。这可是打伏击的绝佳地形。”
宗凯听了萧天泽的话,不禁动心,“跟我来。”说罢提马向那片胡杨树林奔去,萧天泽紧随其后。
这是一片原始树林,除了大量的胡杨树,还生长着野山楂树、榆树等,一望 无际,郁郁葱葱,别说威武军的一万人马,就是再来个十万人马,藏到里面也会不见踪影。
宗凯看了甚是满意,冲萧天泽竖起了大拇指。他将萧天泽带到了端王的面前,让萧天泽向端王细细禀告了伏击计划。
欧阳喆听后知道是条好计,他凝神注视着萧天泽俊美的脸庞,暗暗思忖,此人智计无双,武功又高,还好是在我的麾下听令,如若不然,实乃心腹大患。
“端王殿下。”宗凯见端王发愣,出言提醒。
“哦,威武军一切军务请宗将军便宜行事。”欧阳喆收起了心猿意马,邪魅的目光扫了一眼宗凯。
“是,末将得令。”宗凯抱拳行礼,心情兴奋,与萧天泽一起退去,共商计划的细节。
......
进攻佗碌俊的消息已经传到了国主咄罗的耳中。这日他正在毡帐中与阿骨顿等人商议对策。
“此次大玄共分三路进攻,东路端王,率威武军一万骑兵,西路恒山王,率神武军一万骑兵,中路归德大将军姚济坤,率归德军五万人马步兵加骑兵。”说话的男子叫伯克吐,是咄罗帐中的一员大将。
“威武军?”咄罗看了一眼阿骨顿,“是上次你烧的那支军队?”
阿骨顿三角眼一翻,一副轻蔑的样子,“正是,据说这支军队是为灭我们而组建的,吹牛是集大玄精兵,还不是被我一把火差点烧了个精光。”他一抽腰中玄玉宝剑,顿时剑光四射,“这把宝剑,就是从他们一个指挥使手中缴获的。正是这个人,在毛家洼那个小村子杀死了我们两百勇士。”
“那他人呢?”咄罗一听,双目立时露出骇人精光,仿佛要吃人一样。咄罗之所以在佗碌俊汗国威望甚高,除了智计和武力,另一个原因就是此人对部众极为维护,假若自己人受了欺负,天涯海角他也要为之复仇。久而久之,部众归心。
“人?恐怕已经被我的马踏成了肉泥,若不是那晚归德大军赶到,我早挖出他的心来祭奠咱们的勇士了。”阿骨顿颇为得意,丝毫不觉凶残。
“哦。”咄罗松了一口气。
“七万大军有什么好怕,我们才是草原的主人,他们只是一群不懂规矩的客人。我们拔帐离去,让他们一个月找不到我们,到时候不用打,饿都饿死了大半,剩下的也冻个半死。”伯克吐说道。
“嗯,这可是他们自己送上门的。”咄罗惬意地点了点头,看得出伯克吐的计谋让他非常称心。
“这么难得的机会,就眼睁睁地看他们跑了?”阿骨顿有些不忿伯克吐在咄罗面前占了上风。
“并非我不想战,几个部落的兵马都在北境与突厥对恃,这里目前可以调动的人马只有两万。如伯克吐所言,我们占据地利,让他们去大草原上面兜圈子吧。”咄罗似乎有些无奈。
“国主,西路恒山王狡诈多计,所率神武军能征善战,中路归德大将军姚济坤兵多将广,我们均可以避之。但是东路端王乳臭未干,又是一次领兵,威武军精锐被我烧了个精光,新补充的人马定不善战,不如让我率一万人马阻击他们,要是抓住端王,既为我佗碌俊勇士报仇,又能给他们玄帝一个下马威,不要让他以为我们好欺负。”在自己的大草原,阿骨顿不甘心就这样东躲西藏。
显然抓住端王这四个字打动了咄罗,他早就听说端王是玄帝目前最着力培养的皇子,也是众皇子中最有希望成为太子的一个。如果能手握端王为质,那么将来在与大玄的对恃中会占尽先机。
咄罗仔细想了想,缓缓地点了点头,“汉人奸诈,要提防他们三路互为增援。”
“不怕,我们的马快,又熟悉地形,就算他们的增援离我们只有十步之遥,也是追不上我们。”阿骨顿对于战马非常有自信。
“好,我与伯克吐率一万大军与恒山王、姚济坤周旋,尽力将他们引向北方,你率一万大军阻击端王,最好能在郁督军山设伏,如果不成,就放他们进来,从背后攻击。切记不可向他们来时方向追击,以防有诈。”咄罗不愧是一代枭雄,思虑周全。
“国主放心,阿骨顿定生擒端王欧阳喆,让他在国主帐中效力。”阿骨顿的眼中露出凶残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