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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难题(1/2)

    当看到了韩雪这个名字的时候,丁皓有了一丝悸动,并不是因为这个名字的主人那个女孩有多漂亮,而是这个女孩的父亲他印象深刻。

    她的父亲是林城市公安局的局长韩建军,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丁皓曾经和同学到过韩雪的家,在那里看到了韩立伟本人,同时偶然在林城日报上,看见过有关韩立伟这位局长的报道。

    当时也只是略有感叹,就没有放在心里。

    但现在的丁皓和前世那个只知道傻淘小子,完全不一样了。

    三十多年的人生阅历让丁皓深刻的认识到了这个社会的残酷。

    要想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没有官方背景的朋友是不可能的,只有拥有强大的后台支持,才能真正的在商场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同时官员和商人也是相互依存的,并不存在从属关系,还是要看个人实力。

    如果你只是个百万富翁,那么随便一个小处长就可能让你倾家荡产。

    如果你是百亿巨富,那么连一省大员都会对你趋之若鹜。

    这就是财富的魅力,也是权势的魅力。

    丁皓的愿望就是赚到一千万,带着自己的家人,过上自由自在、衣食无忧的生活。

    可当看见了韩雪这个名字,他忽然意识到只有一千万,真的不可能做到衣食无忧的做自己想做的事。

    衣食无忧也许能做到,但自由自在是肯定不可能的。

    可是如果一千万不够,那么到底要拥有多少钱,才能让家人们可以自由自在做自己想做的事呢?

    丁皓一时没有答案,那就要赚更多的钱,一直赚下去,但钱是赚不完的啊!这就又回到了原点。

    不过丁皓忽然明白了,人在社会上生存,是不可能完全的自由自在,不受约束的。

    就算是古代的帝王,富有四海,也不得不遵从祖宗的规矩,不能不在乎臣子们的想法,否则江山就做不长。

    “那么,就在不停赚钱的同时,学会享受生活吧。”

    丁皓在林城只住到了98年,其后一直在京城打工,直到父亲患病才回到林城,父亲第一次手术以后,又回到冰城继续打工,直到2002年父亲去世,全家才搬离了林城。

    对林城的政府领导,他根本就不知道,政坛的事他也没有关心过。他一个普通家庭出身高中生,关心国家大事干什么?

    不过后世一些铺天盖地报道大事件,他都是知道的,互联网时代到来以后,电子新闻成了取代报纸的新型传媒形式,更容易被大众接受,因为那是免费的。同时作为一个资深的美发师,你必须要了解一些时下最热的话题吧,不然你没办法和你的顾客有共同语言,业绩自然就难以上升。

    所以政坛的事,只有2000年以后发生的大事丁皓大都熟知。

    95年前后的事他却是完全不太了解。

    不过,像公安局这种强力执法部门,以后一定能够用的到,所以他打定主意要和韩雪,这个高中时代对他很有好感的女孩子处好关系。

    当然还有一个借读生他也很注意,这个人叫沈仲,这个同学的家世应该不错,父母肯定有一个是官员,而且官职不低。这些从校长和老师,三年来对他的态度上就能看出来。

    但丁皓并不知道他家的背景,他的学习成绩很糟糕,可后来听说被保送到了京城上的大学。这一点就跟说明问题了。

    除了这两个人,其他人丁皓都没有什么太多的记忆。

    当然学校高二年级的一位女生赵一霖,给他的印象还是极其深刻的,直到重生前他都记得。

    那是个美到丁皓每次都不敢直视的女孩。尤其是一米七六的身高在学校里鹤立鸡群,成为名副其实的校花。

    学习成绩也非常的好,只是丁皓在上高二的时候,赵一霖上高三,不知什么原因退学了,后来听说是因为被校外的流氓给强奸了,自杀了一次,没死成。

    再后来隐约听别人说她去南方下了“海”。

    这也是丁皓高中生涯中一直暗恋的对象,但印象中他只和赵一霖说过几句话,还是刚上高一的时侯,丁皓作为七班的表演嘉宾,去高二的班级表演现代舞时,赵一霖见作为领舞的丁皓跳的特别好,而主动和他说过几句话。

    慢慢的走向了教学楼,看着楼门前那个小卖部,丁皓的双眼蓦然收紧。

    这里是他高中生涯转折的地方。同样也是整个学校最让他感到痛苦的地方。

    本来,以丁皓的以往成绩参加高考,考取一个中等偏上的大学根本没问题,而就是在这个不起眼的地方,让丁皓的心变的自卑,甚至懦弱,而后,性格变的只要遇到难题,就只想逃避,不敢面对了。

    那是在丁皓读高二下学期的时候,那时,丁父因为一年半以前的检察院事件坏了名声,之后一年多再也没有事情做。

    而丁家随着丁父的失业,同时又送出了大量的金钱寻找门路,也变得只能靠借钱度日。

    而高二下半年的丁皓,连交个学费钱,都要靠丁母出去借。

    甚至被很多邻居冷眼嘲讽也没有办法。

    那时的丁皓自尊心已经很强了,他穿的衣服,因为身体的成长,都太小不能穿了,只能将丁父的衣服改一改穿在自己身上,在学校,他从不来这个小卖部一次,同时,同学们买了吃的分给他,他也坚持不吃。

    可是终于有一天,下课时丁皓从小卖部门前走过的时候,撞到了一位高三年级的女同学,将女同学买的几根香肠撞翻在了地上。

    女同学要求赔偿,可是丁皓真的没钱,也了解家里的难处,他不能向父母张嘴要钱。

    他将香肠捡了起来,用手擦干净,并且诚恳的道歉。但女孩子已经不可能吃这样的东西了。

    同时女孩告诉他,

    “除非你将这些香肠都吃了,我就不用你赔了!”

    “除非你将这些香肠都吃了,我就不用你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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