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摸了摸大江毛茸茸的脑袋站起来,屁颠屁颠的跟着池南夕身后,“我不挑食,随便做点就行……”
不对,厨房在楼下,他上二楼干嘛,“喂,你是不是不会做饭啊?不会做也没关系,我会,我可以做给你……”
只听砰的一声,池南夕关上了卧室的门。
这个女粉丝真是岂有此理,竟然要求给她做饭?难道不知道样样都好的池南夕唯一不完美的地方就是不会做饭吗?
林初不高兴的皱皱鼻子,随即展颜欢笑,男神就是男神,生气的样子也是帅爆!
所谓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做饭这种小事从来都难不倒具有小强精神的林初。
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林初翻遍了厨房,只找到一盒冷冻披萨一盒500毫升的牛奶。
明明刚才给狗狗吃的时候还有牛肉跟蔬菜,怎么眨眼的功夫什么都没有了?
看看没有一点烟火气息的厨房,林初轻轻的叹口气,摇摇头,一个家没个女人果然不行。
身上还穿着昨天租来的晚礼服,裙子配高跟鞋正好,配拖鞋,快要垂到地面。
林初撩了裙摆,熟练的挽成一个结,裙子长度变短,露出纤细洁白的小腿。
套上围裙,打开披萨的包装,把牛奶倒进杯子,一起放到微波炉里加热。
加热完毕,每样东西一分为二装盘端上桌,刚想上楼招呼池南夕下楼吃早饭,池南夕换了一身正装,提着黑色公文包自己从二楼走了下来。
这男人真是天生的衣架,不管穿什么衣服都能那么好看,那么有型!林初花痴了几秒,轻咳一下,朝池南夕招招手,“过来吃早饭!”
池南夕还没过来,她的话,倒是成功的把两只大狗吸引了过来,大江跟大河摇着尾巴,瞅了一眼餐桌上的食物,好像都不感兴趣,又都摇着尾巴走了。
林初有点挫败,她弄的食物狗都不喜欢吗,真沮丧!但,不是她厨艺不好,实在是食材有限,再高的手艺也发挥不出来。
“过来吃早饭吧!”同样一句话,全然没了刚才的邀功般的气势。
池南夕迟疑了一下,把手里的公文包挂在衣架上,脱掉西装外套大步走了过来。
扫了一眼桌上的食物,还不错,都是热的。
拉开椅子坐下,拿了刀叉,优雅的吃了起来。
林初一扫刚才的挫败,在池南夕的对面坐下,看着他吃的高兴自己心里也开心,“我给你说,你这里没有多余的食材,否则我凭我的厨艺一定让你吃了这顿想下顿。”
不是人常说,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这个男人的胃吗。甭管林初的所说之话是否属实,先吊起他的胃口再说。
池南夕吃了几口披萨,端起牛奶喝,“你倒是不见外!”
在一个陌生男人家,不仅睡在这里,随便进入厨房,没经过主人的同意,还做了一顿早饭。
现在的孩子都这么自作主张吗?
林初没听出池南夕话里的潜在意思,还沾沾自喜,托着下巴,歪着头,“我从小就不认生,见到谁都叔叔阿姨的叫,邻居们都特别喜欢我。”
所以,这么招人喜欢的女孩子,你不喜欢吗?
(014)女人的武器(第 1/2 页)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