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19第十一天
凌晨五点,付允晏送我回到家又离开。不过一会儿,正好他和高尽初同时发来一条信息。我第一时间打开了付允晏的信息,4英寸的屏幕突显着四个一目了然的大字:永远如初。
永远如初。
我知他意,心中方暖。回道:我也是。
再打开高尽初的短信,同样也只有四个字:我喜欢你。
我冷冷看过,将手机扔到了床头处,就躺下就寝。辗转翻身之际,再着眼它的痕迹,心中觊觎‘愿者上钩’的鱼饵,又爬起来,回了一条信息:会人话吗?
不到两分钟,他速回:我爱你。
我恶心至极,回道:曾经吗?
他回:现在。
如果你说曾经爱过,或许我会相信。因为那时你未曾得到过。可是,如果说你秉承着对我的爱,去和另一个女人寻欢作乐,任由你的背叛浮现着他人的嘲笑,你除了无动于衷,就是一声不吭。那不是爱, 那只不过是在你凑巧需要一个女人时,我凑巧出现了而已。
而现在,更谈不上什么爱,不过是为了维护你男人的尊严或满足你的占欲,想将噩梦重演。是男人的本性就是如此,还是你就是谎言的诠释。
我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么好笑的笑点。指尖重重点下:我恨你。
过了很久,我以为高尽初已经失去了与我周旋的耐心,准备放下手机时,他回道:恨就恨吧,若不是恨,长长三年,说不定你已经把我忘了。
时光恍若如初,一个挺拔的少年站在我的面前说过如此,如此类似的话。
遥想当年,上学时,每周一晨会,必须要穿校服。
快毕业的一个星期,高尽初打电话给我,“周二有校领导检查,所以周一晨会改成周二了,明天不用穿校服。”
“真的,假的······”他知道我最讨厌穿校服了。
“真的真的。”他再三保证,再加上班主任就住他隔壁,于是天真的我就傻傻的,毫无怀疑地相信了。
第二天,晨会上,教导主任怒红了眼,喊道:“没穿校服的给我上来!”
我红着脸,十分想死地拖着小碎步上去。高尽初跟在我身后笑得一脸阳光。
“几班,叫什么名字?”教导主任把话筒硬塞给我。
于是,在毕业前,高三(3)班红了,我也红了······
事后,我质问他。
他却说:“以后别人提起我就知道你,想到你就知道我,多好啊!”
“我恨你。”我咬牙切齿地悔自己的蠢啊!
“那你会记住我吗?”他无比认真地看着我,敛去了玩笑的迂腐,“没被你爱过,让你恨一辈子也不错啊!”
熟悉的梦境,连番的记忆如隔年的水泥墙,细缝中长出悔恨的幼芽。
······
梦未醒,就被妈妈催促声叫起,又是一年的第一天,漫长的基督生涯。
妈妈呀,如果祷告可以让我多睡一会儿,我梦里都会爱上主的。
(我从来不认为青春可以成为早恋不负责的借口,但是我相信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一段不责任的爱情,哪怕是“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