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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一路风尘(1/1)

    “醒了,饿了吗?”即墨成渊往她的方向瞄了一眼,知道她的尴尬顺便拉她一把,不想安心然刚缓解完又被他一句话打趴下,活该他这辈子找不到女朋友,情商太低。

    “来来来,殷盎伺候本宫梳妆。”安心然气鼓鼓地选择了本宫这个称呼,即墨成渊失笑,她还真小孩子气。她们包袱里除了一堆银子银票以外还是有随身的衣物的,虽然看上去不甚华贵,但用的料子都是顶尖的,正所谓低调的奢华。安心然一觉睡饱,精神气色比以前都要好,语笑喧乎,容颜娇美,仅仅是穿着不太显眼的衣服颜色,周身却是灵气流逸,肌肤胜雪。

    由于她们还在赶路,早餐之类的一切从简,考虑到安心然还是孕妇,这次的是从附近旅店买的早餐,否则干粮要难吃多了。安心然是有的挑才会挑,现在吃成这样已经不错了,于是也没讲究,即墨成渊之前还担心她吃不惯,现在反而放下心。

    马车上有些竹简,不过看起来竹简是即墨成渊平日里看的,都是些领兵打仗的兵书,安心然翻了几下就不看了,没意思,远不如华夏的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之类的。案上备了果仁茶水,安心然时不时看看风景,磕磕果仁,再给肚子里的宝宝读读她能背下的古诗,当做胎教,关于胎教她给自己制定了一个计划,几点到几点念三字经,几点念弟子规,然后千字文,百家姓,唐诗三百首…

    于是马车里时不时传来读书声“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叫,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冬则温,夏则凊,晨则醒,昏则定…”尤其着重这两篇,千字文读着就能感受到浩荡的洪荒之气,弟子规光前面几句就知道她的打算了。

    安心然没事,就去和即墨成渊探讨探讨兵法那只狐狸明显对她的三十六计感兴趣,安心然没事再跟他说说三国演义,她虽然比较希望生个女孩,但因为偷懒也把这部分算进胎教。

    “即墨成渊,我对你之爱,比司马还光!对你之情,比诸葛还亮!对你之心,比关云还长!对你之意,又何需多讲!你我相越共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全世界都离开了我依然在你身边,有地狱我们一起猖獗!”……即墨成渊抚额,他现在总算弄清她了,没人陪她玩,就见谁都想撩,早几天殷盎就不理她了,理由是发现了她那根搭错线的神经,于是现在遭殃的就是他了。

    你说如果他对她无感,那这样就不会受此折磨,明明知道说的话都是假的还偏偏心动了。现在只要安心然一个异样的眼神飞过去即墨成渊就知道她想干嘛,果不其然讲一大堆让他坐立难安的话,这就是安心然的邪恶之处,知道他的心思,就是要折磨他,应也不是不应更不该,还每次都狠不下心去拒绝她或说说她,以至于现在的张狂是他一手造成的。后来,安心然一招手即墨成渊紧巴巴地就过去了,听她从pa三十六计扯到三国演义,再说到葬花的林黛玉,她说的认真,他听得仔细。

    殷盎干脆出去骑马了,她杵在这就是一巨型电灯泡,两百瓦的那种,从一开始的不赞成安心然和即墨公子走那么近,到后来连她都看不下去即墨成渊的痴心和安心然只不过是没人玩了的心情。唉,殷盎对着天空默默许愿,皇上你快微服私寻将娘娘接回去。

    “与君初相识,犹似故人归。天涯明月落,朝暮不相迟。”安心然停笔挥毫,字迹清晰,银月弯钩,小巧不失凌厉。噔噔噔拿去给正看着竹简的即墨成渊看。不错,她被殷盎那丫头说的良心发现了,“天涯明月落,朝暮不相迟。”不相迟啊不相迟,把原句改了,拒绝之意如此明显,何况谁知道即墨成渊不会遇上比她更好的呢,说不准她还可以帮即墨成渊牵红线。——直至后来的她才明白,有些话只能说说而已,当某一日即墨成渊真的来拜托她的时候,安心然终于可以理解那句“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

    即墨成渊抬头看了看,接着传向她,说了一句“字写的真好,和人一样。”安心然渐渐发现,有些地方即墨成渊跟皇甫逸珣越来越像了,瞧瞧这不经意间的温柔,如果遇到的不是她说不定人妹子就上钩了。可惜啊可惜,所撩非人。其实她挺想帮殷盎和即墨成渊两个人牵线的,原谅她实在不爽罗茂休。

    “哎,这有一处空白的地儿,你要不写一句?”安心然不懂即墨成渊这狐狸是真傻还是装傻,她这么明显的意思了都看不懂,管他的,让他加一句不就知道了。即墨成渊给了她一记摸头杀,在纸上唰唰几笔“酌酒为重逢,相对甘思饮?”那么,他日再遇我敬你酒,你会喝吗。

    安心然很是纠结的看着这句话,有免费的酒谁不喝谁是傻子,问题是她如果回过去又得误会,不管了,反正到时候殷盎问起她就说她尽力了,再见还能有酒喝,我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江湖上全是朋友,恩,远方的陌生人请干了这碗醇厚的清酒,自此忘却姓名结伴孤游。

    到第六个镇的时候安心然终究有些吃不消这样没日没夜住马车的赶路,于是即墨成渊决定在这小镇上住一晚再走。时间还早,但初春的时候太阳还是下山的比较早,以至于安心然他们刚好赶上了最美不过夕阳红。虽说是小镇,可来往的人却很多,大多都是镇上的居民,见他们远道而来也没有排外,忙着招呼他们吃穿。

    这镇上流行一种烙饼,用鸡蛋和面,包着桑树叶,再搭上配制好的甜酱,一边烤一边倒,香醇浓稠的汁光闻着就让人流口水。安心然这种省钱省到一定地步,花别人的钱却可以用的大手大脚的人也是遭雷劈,用起即墨成渊的钱是毫不手软,那饼在当地才有得卖,价格还是贵的,一口气买十二个,转眼就吃了三个,理由是,热的很新鲜,味道会很好,特地花高价买了个古代用来保温的桶,外面是木头的,里面用毛巾包裹,封得密实,保温效果比起现代钢铁制,外表厚实的保温杯什么的不差。

    临走前,安心然还特地买了一只鸡,放在保温桶的上一层,只说待会她亲自下厨,也神神秘秘地不透露她到底要做什么。殷盎,即墨成渊见她难得兴致,当下有默契地决定到时候她做得不好死都要咽下,不能打击她脆弱的小心灵,和身怀六甲的状态。

    安心然说到做到,当晚亲自下厨,取下鸡腿肉,去皮去骨,洗净切块,殷盎在旁边好奇地看着她做配调料,裹着肉抓匀,打散鸡蛋然后倒进去,等半个小时,安心然跑回去继续拉着即墨成渊讲话。半小时之后,安心然将腌好的鸡块裹上她在镇上跑来好久才找到的面包糠,命车夫烧好火,将鸡块串成串,不时翻烤,现代的鸡米花就这样新鲜出炉了。

    “这是何物,好香啊,恩拇,恩拇,娘娘你会做这么好吃的东西都不告诉我。”一烤好,殷盎就迫不及待地开吃了,搞半天她之前的担心都是多余的了,就说娘娘那么会吃,做的东西怎么可能不好吃。她这事后诸葛亮,为了吃也是节操碎一地。

    “这是鸡米花。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叫,但它就叫这个。”安心然觉着,毕竟这是现代的食物,还是原封不动地不改名的好。殷盎知道了也就不再关注这些,她们娘娘时不时做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很正常。安心然又给即墨成渊一串烤好的,之后便让她们自己烤,她也去开动了。准确的来说,这是她第一次做成功,以前试了几次都失败了,也证明了殷盎之前的担忧,不是多余的。

    她们这样闹腾了两个星期,终于到达了狐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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