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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第一次(2/2)


    “叔叔,脆不脆?”胖妞可怜巴巴地望着无名烈,泪水在她眼眶里转啊转。

    “你听听?”无名烈悉心取出一块薯片,卡兹一声咬碎,嚼了又嚼。胖妞的眼泪也随之滑落,直汇成两道泪河,可她就是没胆量哭出声来。

    无名烈瞧女孩哭得伤心,便想拿两张大钞给她当零用钱。手刚伸入口袋要掏钱,左脸颊突然被动地往右边歪斜,力量大得出奇!“挖槽!”无名烈骂出口,人也让这闷棍似的一记飞腿踢走,抢来的薯片洒得满天飞。

    此等情景,他恐怕做梦都不会梦到:在海格市中居然有人胆敢对他动手?怒火中烧,无名烈一个鲤鱼打挺起身,握紧双拳想要还击!但,他刚见识到攻击自己的人,一腔怒火就烟消云散了。恍惚中,埋在心底的爱情种子萌生新芽,千百朵鲜花为之绽放!

    阿烈傻傻地凝望着对面那人,原先认定的狗胆包天的“暴徒”,因外貌变作行侠仗义的“女侠”。他眼里的她是名身材修长,高约一米八的妙龄少女。少女一头金色长发随风飘逸,生得眉清目秀、肤白胜雪,具备令人自惭形秽的高雅气质。就像长在崖顶的一株高不可攀的栀子花,让春风吹落额头,担心它掉了,又舍不得触碰,生怕弄脏花瓣。

    是要恋爱的节奏吗?是啊!爱神的箭射中了无名烈的心窝,幸福的钟声敲响,他觉得自己仿佛**裸漫步在云端,舒畅快活,好似饮了琼浆玉液般,迷醉颠倒,又如同头一回穿上短裙的少女,既兴奋又羞涩!害羞的无名烈满脸通红,仓皇转身,头也不回地逃跑了。这是无名烈至今绝无仅有地一次临阵脱逃,也是他人生第84次单恋的开端,且注定是他有生以来经历的最猛烈、最荒唐、最意外、最不可抗拒的一次“爱的邂逅”。但此时的无名烈信念不可动摇,如果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如果这就是爱,哪怕跑死、羞死,他也不会皱下眉头。然而,他纵使想上一万年也绝对猜不到,自己深爱的居然是个男人!更难以想象,叫他神魂颠倒的“金发美女”,居然还是他义父的宿命对头、男扮女装逃出王宫的查尔斯王子。

    “受不鸟了!受不鸟了!总算见识到什么叫‘高端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了!”无名烈喊啊奔地,赶回烈火堂,冲进自己房中取出一叠拷贝多次、内容相同的光盘。接着,他召集堂内兄弟,高声宣布:“兄弟们,我决定要跟相依为命多年的‘沙织’分手了!自我三岁起,到我今日终,她陪伴了我长达17个年头。虽说她只在计算机荧幕上和我的梦中出现过,但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们,我深爱她!那为什么我还要和她‘分手’呢?答案很简单,她被另一个‘她’超越了,我今天遇到非‘她’不娶的挚爱了!”

    一番真爱宣言过后,无名烈把陪伴自己多年的“爱情动作片”,逐一发送给兄弟。他眼含热泪嘱咐兄弟们,务必珍爱此片,一生珍藏!

    没有人敢问无名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凡是烈火堂的兄弟都知道,“沙织”是陪伴大哥多年的“爱情动作片”里面女主角的名字。没人估计得到无名烈若再告白失败会做出何等荒唐事?他们唯一能做的只有默默祈祷,祝愿无名烈“有情人终成眷属”。

    “对你爱~爱~爱不完……”

    无名烈的手机铃声响了,他摸出口袋里那支古董“棺材机”,看到荧幕上显示的名字后,立马按下接听键,拿起手机毕恭毕敬地叫了声“义父”。

    手机另一头飙出一段骂声:“混账东西!你还记得我是你爸?居然敢烧我的货,你活腻了?我警告你,以后不许再插手码头上的事,不然我决不轻饶!”对方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声音暴躁,光听耳朵就刮得生疼。他不随便跟人这么说话的,以他的身份,只需一个眼神,就能死一堆人。但儿子是个例外,无名感性的一面只在儿子身上流露。

    无名烈支支吾吾像个孩子磨叽了半晌,方鼓足勇气恳求道:“义父,你是我在这世上最敬最爱的人。这些日子我想了很多,你这样做是不…对的。正因为你是我爸,所以我更不能眼睁睁地看你一错再错。义父,收手吧,算我求你了。无论你做什么事,我都支持你,哪怕叫我去死都行!唯有此事,我要反…对到底。拜托你,别再为一己私利去贩毒害人。若……若义父一意孤行,我将不惜一切地阻——”

    嘟嘟嘟……帮主无名挂断了电话,无名烈脑海蒙上一层白雾。

    大街上,查尔斯掏出零钱让小女孩再去买包薯片,随后走进电话亭拨通了一心的电话:“您好,尊敬的一心先生,我是您的朋友查尔斯。迫于情况特殊,请容我免去寒暄,单说重点:来此路上,我发觉后方老有可疑人士尾随,只怕我的行踪已经暴露了。基于大事考量,我决定先解决跟踪的人,再改道转去马渡市找司徒先生,以免我们的盟友关系过早曝光。”

    “殿下,您是国之命脉、革命的希望,请千万保重!”说完,一心挂断电话。他深知王子出逃,敌人必派强手阻扰,自己灾祸将至。但是,老警官执意将查尔斯的安危放在首位。他收敛住刻不容缓的心情,平静地告知侄儿,王子此行要去的地址,让他及早赶去保护查尔斯,对自己的险情却只字不提。

    得知王子去向,一脉立马动身赶往马渡市。留在家中的一心内心忐忑,怕有闪失,他苦劝老婆速速带上孩子回娘家躲避。等到家中仅剩他一人,一心方才心无挂碍地坐在沙发上抽烟,静静地等待危机光顾……

    另一边,同一心讲完电话的查尔斯避开街道的孩童,只身步入教堂。负责追踪的数名彪形大汉,也紧随其后走进去。动手是免不了的,查尔斯首先想到的是别牵连街上无辜的孩子。还有,这座教堂里有段属于他的儿时回忆:

    他从小就被父王灌输“王权至上”的思想,教导如何驾驭百官、笼络人心的权术。可是,宅心仁厚的查尔斯从不这么认为。他回复父王:“国家是人民的。”

    这样的思想对国王来说简直是大逆不道!盛怒之下,他下旨彻查教导王子的每一位老师,看究竟是谁在妖言惑众?结果有人先行“自首”了,是位东方的文学老师。“犯人”供认不讳:查尔斯的言行思想全出自于他。国王定义是此人灌输王子“谬论”,“误国误民”,立即下令处死该名教师,并将王子关禁闭一百天。

    小王子被监禁的日子,经常为死去的老师伤心流泪,祈祷他在天堂能得到幸福。某夜,查尔斯突然梦见死去的老师,醒来后想起老师曾说过,他有件人生至宝交给海格市步行街教堂中的一位老牧师保管,将来想赠与查尔斯。

    想起此事的查尔斯在受罚期满,便亲赴海格市的教堂拜访该名牧师。老牧师告诉王子,教师留下的“至宝”是一封书信,并把信转交予查尔斯。查尔斯阅读了书信内容方知,老师早料到自己难逃一死。他抱定舍生取义的想法,决意用灵魂锻造一支“刻刀”,将人民与自由的意义刻在王子心头,让这孩子担负起这个国家的未来。

    此事使王子痛下决心,立志改变这个国家!基于这份情感,他虽非基督徒,却每逢空闲必到此处瞻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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