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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早说啊(2/2)

    事实上,刚才听到姜慧敏那最后一句话,林沐就明白了购买《悟空》的翻唱权恐怕才是她真正的目的。

    这并不难猜,既然TCT集团既然已经注册成立的“讯娱传媒”,那肯定是已经签了一批新人。

    对方来电的目的已近很明确,想要让旗下的艺人翻唱这首歌。

    如果真是这样,林沐就无所谓了,只要价钱到位改编权给他们无所谓。

    而且,一个歌手如果想要长远的发展的话,是不可能一直靠翻唱歌曲的,音乐公司更是如此,必须要有原唱。

    所以林沐打的主意便是借鸡生蛋。

    自己出音乐作品,宣传推广这些烦心事儿交给他们,自己只要在背后收获头条积分就好。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不过翻唱权可以给,但《悟空》这首歌,他并不认为迅娱传媒一家新的公司新签的艺人中会有人将这首歌唱得比自己好的。

    在林沐的观念里,原唱的地位还是要比翻唱来得更高的。

    当然,在前世就不乏一些依靠翻唱他人歌曲而走红的歌手,这也是不可否认的。

    有时候,同样一首歌可能原唱无论怎么卖力演绎都不温不火,但翻唱者一唱就火遍了大江南北。

    天后王菲、邓丽君、蔡依林、滨崎步等等都是靠翻唱找到自成一格的音乐路数,并最终成为巨星的。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翻唱未必是一件坏事,如何能将“拿来主义”的精神发展成自成一派的风格,把曲目演绎为经典这确实是一个歌手的真本事。

    当然,林沐之所以想得这么开,最主要还是因为这首歌是他的作品,就算是别人唱火了,登上了音乐榜榜首,头条积分也是他的。

    如果别人能帮着上头条,自己坐收渔翁之利何乐而不为呢?

    这样想着,他便在微信上打字问姜慧敏:“这歌你们是买给新人的?”

    姜慧敏一看林沐发给他的消息就知道自己这边的意图已经被林沐猜到了,于是她便开门见山的回道:“实不相瞒,我们想买下你这首歌就是想给我们‘讯娱传媒’的一个新人唱的,我们觉得这首歌很适合他。”

    果然。

    林沐脸上露出了微笑,回复道:“哦,原来是要为新人积累新歌资源吗?直说啊,我可以给你们写啊,既然我能写出一首《悟空》那么,继续写第二首、第三首、第四首又有什么难的,甚至可以为他量声创做。”

    既然有了要合作的意向,林沐自然也需要抛出一些东西来。

    企鹅音乐这边,姜慧敏看到林沐发过来的信息后一愣,她倒是真的没想到这个问题,看了林沐的回话后她便好奇的发来消息问:“既然这样,那能不能冒昧的请求你把你已经创作过的DEMO传给我们听听呢?”

    姜慧敏担心自己提出的要求会让林沐怀疑她想盗用林沐的创意,所以急忙又发了一条信息解释道:“哦,你别误会,我只是很好奇,如果你真的能继续写出《悟空》这么高水平的水平的作品的话,我想我们之间的合作会非常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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