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界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诺德童话 > 40

    1998年,我考上了市里的重高奋飞中学,那是我生活最窘迫也是最难看的时候。

    我妈在我初二那年下了岗,隔三岔五用扁担挑几台号称能减肥塑形、包治百病并且延年益寿的摇摆机,坐二十几个小时慢车跑去北方做传销,每次都慷慨激昂的放狠话要把所有老家人发展成自己下线,总是打满鸡血出门却面无人色的回来。

    她小时候很少吃肉,营养不良,以为肉是最好的东西,家境再差也坚持让我每天吃肉,搞得我上高中时又矮又胖,穿小姨不要的旧衣服。

    XY是隔壁班的班长,剑眉朗目、玉树临风。我第一次看到他时就倒抽一口冷气:在我眼里,这家伙已经帅到了“全校女生都想跟他谈恋爱”的程度。我和他的差距可想而知,然而那种“想每天看见他、想一起玩耍、最好还能谈场恋爱”的痴心妄想还是在心里扎了根。

    QQ邮箱 – 邮件订阅

    因为猛烈的喜欢他,我把少女常干的暗恋的傻事统统干了一遍:比如,上课时经常莫名其妙在纸上来回写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很有意境,两个字就是一首诗。只有语文课不敢写,因为语文老师是他妈,一旦抓住,我会死得很难看;比如,在两个班争篮球赛冠军的敏感时期,众目睽睽下跳着脚替XY加油,因为他投进一个三分球忘情的欢呼雀跃,被全班同学视为叛徒;比如,下课就算憋得肾痛,也要等他伟岸的倩影飘过窗前才肯去上厕所,要知道那段日子,我以为这世上再没比“隔壁班的男孩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更有意境的歌词了。

    因为猛烈的喜欢他,我把别的少女不大会干的事也统统干了一遍:比如,放学时鬼鬼祟祟跟在他后面,跟着他走桥下长长的路,把他回家的路线牢牢记在心里,然后没事就去走一遍,好像那有什么意义似的;比如,把学生会竞选时两个评价他娘娘腔的高年级女生骂得遍地找牙,我身披铠甲、舌战双娇,大获全胜,为捍卫了他的荣耀骄傲不已,而他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

    1999年,住校生新年晚会,当了学生会副主席的XY负责挑选主持人。为了一鸣惊人,我接连两个礼拜没日没夜的苦练普通话。面试那天站在他面前,我双腿战栗、舌头打结、头昏眼花的读完一段《青年文摘》。他问了我的名字,我想总算是认识了,终于有了搭讪的借口。于是总拦在他去如厕的路上,扮可爱跳出来吓得他一抖,一天问五次我有没有选上。

    第六次,他不等我跳出来就停下脚步说:“好吧,定你了。”我大喜:“真的吗?”他说:“没办法,你太烦了,我也只好投你一票。”

    晚会后,呆头呆脑的男主持人对另一个校花级别的女主持有了好感,中学生约会喜欢牵连无辜的人当电灯泡,以便制造氛围和减轻罪恶感。我幸运地当上了一只灯泡——当灯泡这个事本身不值得庆祝,关键看你和谁一起当。

    此后,我们四个常常出去玩,翘过课爬过山看过电影下过馆子… …因为是AA制,每出去玩一次,我就要饿好几顿晚饭,而丧心病狂的暗恋让我情愿饿死。

    有一次爬敬亭山,XY和校花腿长,跑得飞快。我和呆头呆脑的男主持跟在后面,撵死撵活,累得像狗。在几欲气绝的当口,我瞄见校花好像拉了一下XY手。

    这个细节唤醒了我心里沉睡的自卑,那两个背影一个挺拔俊逸,一个高挑婀娜,成为我少女岁月里最不愿回忆的画面。我疯狂的同情那个男主持,费半天劲,到底谁当了谁的灯泡?当然了,我也同情我自己,那天晚上我照了很久的镜子,得出的结论是,我要是他我也喜欢校花。

    在他十五岁生日那天,我清晨等在学校门口把攒了很久的礼物塞到他手里,一个俗气的毛绒玩具,毫无实用性,却价值两礼拜的早饭。当初我或许是贼心不死的想卖个萌,十几年后意识到那正是低情商的表现,进一步说明我确实配不上他。

    不久得知他早恋了,不是校花是一个长发妹。小巧清秀,少言寡语,喜欢穿长裙,两个粗黑辫子直拖到腰下,和裙摆一起来回荡漾。2000年的元旦,写了封信告诉他我要转学,希望跟他道个别。来说再见的是长发妹,她把信退给我,说一声保重,匆匆离去,面色鲜红。我坐在图书馆前哭了很久,宽慰自己说哭什么呢人家的确更般配一点。

    剩下的高中时光,我拼命念书,唯一的目标就是考去北京上大学,因为听他说过他的志愿是北大。

40(第 1/2 页)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投推荐票 上一章章节列表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