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少艾的母亲无意中说起少艾才上小学就已经每天抱着《诗经》读来读去,宝贝的不得了,他跟着也去买了一本,想看看书里有什么让她这么着迷,一字一句虽然有些晦涩,他依然能想象出女孩摇晃着小脑袋朗读的样子。
《诗经·卫风·子衿》“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他将她的照片夹在了这一页。
虽然本来想要放在想要放在《诗经·国风·邶风·击鼓》中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一页,可又觉得太夸张,虽然这几句让他心之向往。
他很好奇,她最喜欢哪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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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远从小就不爱拍照,所以也没有留下来的单独的照片,对摄像头他有着天生的距离感,与其活在影像和数码的回忆中,他更愿意不浪费每一个当下,好好在真实的空间中来回游走。而这个观点在看到少艾这张照片的时候受到了极大的质疑,仅仅一张照片怎么能有这么大的力量?他开始反思自己固有的观念。
出身警察世家,从下父亲就对他进行极为严格的体能训练,每天都要跑步,仰卧起坐,以及能力所及的所有项目,对他的行为举止要求的也较为严苛,所以从小他就没有什么坏习惯。
因为母亲口味清淡,慕远吃习惯了,所以接受不了太辣,除此之外,他任何食物任何口味都不挑,吃饭对他而言就只是为了饱腹,他没有任何额外的欲望,他没有喜欢的菜,也没有讨厌的菜,所有的菜和肉在他看来都只有一个作用:吃饱。
他从来不会像其他小孩一样要糖吃或者要买玩具玩,因为觉得幼稚,他也从来不会想买新衣服,新球鞋,新书包,有的穿有的用就行。
所有的诱惑对他而言,没有任何意义,仿佛不存在,他也不觉得自己的生活无聊。
然而,所有的平静在那一天被打破。
他被少艾的父母安排在一个警察家属院里,由对面的阿姨每天照顾他,也就是张强的母亲,张强如今就是他的私人助理。
那个毛头小子在见他第一眼就挑衅他:
“哎呦,小哥,身材不错嘛!什么时候干一架?”
从此,不打不相识,虽然小他两岁,他和这个邻家弟弟玩的还不错,一起学习跆拳道拳击,一起打篮球,吃喝拉撒都凑在一块儿,张强的嘴总是能叨叨叨地停不下来,看到什么都想玩,看到想吃的总是惦记,看到小姑娘就想逗逗人家,他觉得这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伙伴,他都不用开口,在一旁听着看着就行。
随着他对自己苛刻地锻炼,以前生命中仅有的本能,和对于生活无欲无求的状态逐渐变成了欲望,第一次有了强烈的求生欲,胜负欲,意志无比坚定,因为他要报仇,让恶人终有所报。
这种欲望像一团熊熊烈火,在少年的心中燃烧,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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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那年,他报考了警校,每一次没日没夜非人的训练都没能打垮他,他想象着父母在当年留下汗水的场景,越发的拼命。刀枪棍棒,样样钻研,雷打不动风雨无阻地训练。
有一次,他汗流浃背的跑圈完,身上冒着团团热气和雄性荷尔蒙,身躯挺拔地往宿舍走,一个小姑娘走到他面前来腼腆地低着头:
“慕远,”
她害羞地挤出这两个字,慕远面无表情的看着她站在那里,连她的样子也没看清。
“我喜欢你,你可以做我男朋友吗?”说着拿出写好的情书,那是一个精致的红色信封。女孩颤颤地举着双手的等着回应。
慕远淡淡地回了句:“谢谢”然后,转身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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