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冥冥中的因果注定,最后我们班有希望考进市里的学生,统共就四人。其他同学不是早早考进高职或省里的大学,就是已经由家人安排好工作,胡混这最后的两个月。
因为对这段记忆的缺失,偶然,在大二时,坚持三年的电视台的实习后,师傅虞姐终于给我打了保票,大三再过来,你能留下来了。于是,我终于决定永久地离开青镇,离开这个充满伤心回忆的地方。
那天正整理杂物,却发现了这些信件,仍旧整整齐齐、一封一封、安静地躺在粉红色的信封里。当初读它们的时候的心情,我反复回忆,却是越回忆越觉得背脊发凉。不晓得着了什么魔,着高考前后两三个月,记忆凭空消失了?
我是什么时候收到这些信件的呢?我有没有回信呢?从信件的字里行间,我显然是回信了的。然而尽管我绞尽脑汁回忆,却依然没法像过电影一样,让那些画面一幕幕在眼前重演。虽然生命青涩,就像春天土地里萌发的草芽,满怀着对大千世界的无限憧憬,满怀着对美好爱情的懵懂向往,满怀着对未来生活的美丽理想,我却再也找不回那夜的流星,只能怀揣这些梦一样的纸片,磕磕绊绊地向前方奔去。
我为此付出过代价,但是,我们并没有因此后悔。
没有她的同意,也无法再征得她的同意了,我就把这些信放在了这里。这样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为了救赎自己曾经的冷漠淡然?还是为了让很多很多的外人来见证那曾经的懵懂之爱?是,也不是,那就算是作为一个纪念吧。
刘筱枫,你将在这样的信里复活,一如那个在我的生命里曾经出现过的碧绿色的太阳,不会消失。
[第一封信]
2004年4月7日
此时已经将近凌晨,我已经回到最真实的我,是的。我已经是我了。
一个人的伤口,是很难复合的,你知道吗?但,当这个已快结盖的伤口,又被狠狠地揭开来,眼看那块泛着红的皮上,又流出了血;这时,是最痛的。因为,要让它结起来,重新长好,这是需要时间的,你懂吗?
我花了两年,才治好了那个伤,两年。我曾经让它痛出了泪,是的,没人知道,就连当时的我,也不承认我会被它给弄哭。但是,我真的哭了。我并不想听你说你当时是懦弱,是故意的,是无意的。我只知道,你真得很残忍。可是,我并没有想到,两年以后,你会作出比两年之前更加残忍的事情,我没想到。
我不明白你做这件事情的目的。也许,是你的真心话,但是,也许是你想出的坏主意。我真的没把握去猜想,去选择。这个结果,对你我都很残忍。
你认识了一个鼓手。那时,你曾抱着一颗满腔热血的心,对苏信,对我们说起鼓手的种种。我笑了,我很高兴终于有女孩能得到你的欣赏。后来,在学校里几乎找不到你,每天放学,你都会去酒吧和鼓手约会,于是,全班都知道了你们的浪漫史:一起喝得大醉不归,你为她写词,她为你唱歌。我想,你比我清楚的多,我也无心再例举出来。你对这个女孩子也只是演戏,我不信,因为,我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自己。而你,却又很真诚地说,回首高中三年,你的女主角只有一个,这难道不可笑吗?如果你认为你对那首诗很感动,而有责任感到我的存在的话,那么请忘了那首诗,因为真的没有那个必要。
确实,再过二三个月就要分开了,可是,我们清楚地记得开学时的我们。那时一起出黑板报的好兄弟,如今已经各奔东西了:山羊离开我而远去,也由福来代替了;你和苏信的位置,也早有班里的其他一些人来取之。尤其是在苏信走后,我成了一名真正的演员,早上一到校,便开始了嬉笑,直到我跨进了家门,才发现自己又虚伪地过了一天。人总是会累的,我已经累了,所以,我决定再过二三个月之后,进了一个新的环境,我一定要做回真我。很遗憾,那时候的你,不知道在哪儿了。
真是的,我发现自己已经语无伦次了。不过,我想,你看得懂吧?我很情绪化,只是很少放在表面。但是,从我的笔下的文字,你已经看出来了吧?
其实,从高一到高三,对我触动最大的是这件事情:记得我给过你一封信吗?随之,你给了徐老师。当时,我真得很吃惊。我明白你已经不是原来的你了。当时的我,被老师和父母洗了脑,简直就像一个罪人。我真的真的很恨你,也非常恨自己。为什么要认识你这种人?为什么会写那封与你和好的信?我发现自己真的很傻。于是,从那以后,我得了一种病。我已经害怕信这种东西,害怕起了每本书上出现的信封,还害怕你。所以,你这次的信,对我的意义有多大,你明白了吧?
路上很静。只有路灯还亮着。我很想找个知心朋友说说话。我真的很烦。可是,我的身边只有一只不会说话的泰迪熊,告诉我,你说的话那句是真的?那句是假的?告诉我,为什么想继续跟我联络?告诉我,你做的一切是为什么?告诉我,你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告诉我,你真正给我写那封信的原因?告诉我,在我还没有重新陷下去之前,我想请你告诉我。
[第二封信]
2004年4月9日
醒了,那句沉睡了两年的话醒了,与此同时,我的心也醒了。
哭了,有了那句我以为永远也看(听)不到的话时,我的眼睛湿润了。
笑了,我带着泪笑了,因为我要重新走出一片新的天地,而此时的夕阳,已是如此的灿烂,地上的影子也已不是孤单的一个。
我现在真的相信人生如戏那句话,你不觉得,你我的故事太像一部戏吗?当她已经对他绝望的时候,当她已经想彻底的忘了他的时候,当她正急切期待两个月后的离别的时候,他却吟起了一首诗,一首深深打动她以及他的诗。她黯然了,生气了,她原以为他只是想在最后几个月里找一个“伙伴”时,他让她撕开了那张两年前送她的贺卡,那张曾放在她枕边的贺卡。她带着好奇,撕开了它。随后,一种从未有过的震撼,从她心底升了起来。她从未想到自己期待了两年的那句话,竟然一直陪伴在身边。她哭了,哭自己苦苦等了两年;她笑了,笑自己终于得到了想要的。她想试试,虽然结局不一定是美好的,但是,为什么不试试呢?她等了两年,不就是想试试吗?于是,她便告诉了他。
多美的故事啊,只有在电视里才会发生的故事,竟然发生在生活里,难道不是更美吗?我是一个喜欢大圆满结局的人,可是,看到身边一幕幕悲剧,导致想象力太过丰富的我,已经不会去设想大圆满结局了,但——
多年以后,他和她在一起看日落。望着被夕阳染红的河流山脉平原时,她依偎在了他的身边。
夕阳染红了眼前的一切,包括他和她。
他牵着她的手吟起了当年的那首诗,她哭了。她看着夕阳默默地诉说着,我找到了他,那个主宰我生命的人。
我刚刚发现,其实,我也是一个很动情的人,写了这点字,抹了三次眼泪。此时的两眼已经红红的,真不知道徐老师如果知道这些后,会怎么想?
他躺在摇椅上晒着太阳,嘴里嘀咕着。她望着早已花甲的他念念有词,不由地像当年一样,给了他一拳,问,念什么呢?
念我们的故事。
都一大把年纪了,还念以前的事,真是笑死人了。
他摸了摸早已花白的头发。
你说那是不是一场梦?她问他。
是!他笑笑,拿起了身边的茶壶喝了一口,别忘了,人生如戏啊。
他望着她,怎么会呢?
那,你下辈子还愿意做梦吗?她问他。
下辈子?你说呢?
他和她都笑了。
故事完了,病句。我一直认为,没有说得完的故事,因为我是一个爱做梦的人。
很喜欢《梦醒》这首歌,因为它的歌词:如果梦醒时还在一起,请容许我们相依为命;绚烂也许一时,平淡走完一世,是我选择你这样的男子。
看过少女漫画吧,故事中的女主角,大都是大圆满结局。是我喜欢,却从不敢幻想的那一种。
演这场戏好吗?我参加。即使我只是一颗流星似的配角,只能在你的舞台上停留片刻,便消失在天边。但是,如果是颗恒星呢?我不敢肯定,因为我没有把握。不过,我仍然会演。
演员简介——一个奇怪的女孩,喜欢看动画片,最近喜欢看《名侦探柯南》和《东京爱情故事》。喜欢耍性子,有时爱撒娇。看到悲或喜的故事结尾,百分之八十都会动情,甚至落泪。希望别人宠她,护她,她就会高兴。盼望人生过的戏剧化,从小想有一段令自己骄傲的浪漫史。对了,特别容易肚子饿,虽然暂时看不出结果,但是,确信有一天,会因为过去的开怀大肚,而加入减肥行列;说不定哪一天,比杨贵妃还环肥。好动,从小爱捣蛋,调皮的不得了。最令人担心的一点,有忧郁症,一天到晚想东想西;想着那一天天会塌下来,太阳会撞地球,外星人来访地球。最想知道的事情,Where he is——相信缘分。很骄傲,你捧我,我就笑;你贬我,我就闹。目前最担心的事情,能否考进心目中的高中。最痛恨的事情,被别人耍(可别耍我),最喜欢的事情呢,嘻,耍别人(可别被我耍)。
忘了说一句,别忘了回信噢!!对了,我想告诉你,好好跟鼓手谈一谈。
[第三封信]
2004年4月17日
当——当——,十二点到了,灰姑娘回到了她原来的样子。因为,她知道王子是不会喜欢她的,于是,她离开了舞会。但她已心满意足了,因为她曾拥有过那快乐的时光——摘自《灰姑娘》
喜欢灰姑娘的故事吗?我很喜欢。但奇怪的是,很多人喜欢灰姑娘和王子好的那一段儿,我却偏偏喜欢灰姑娘离开的那一段。很奇怪吧?因为,我一直以为过程应该比结果更精彩。
从你那封信开始,我便知道,我会有离去的那天,我也知道,那天我会面带着微笑。黄毅达说,我像熏衣草,表面很开心,内心很痛苦。其实,我从不以为自己像熏衣草,但是,今天就请允许我做回熏衣草好吗?带着笑容离去。
你已经有答案了吧?我知道,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就让那个做错事的人先说一句吧,我退出。如果,你想笑的话,就笑吧,我不会怪你的。也许,我本该早些退出的,可我想多做一会儿梦,于是,便死赖着不肯起床。但当闹钟响起的那一刻,我不得不醒,我必须醒了。别怪我自作多情,因为,我无法像鼓手那样,在夜里和你相伴而无动于衷。除非我认为我应该冷静一下了,但是现在——算了吧。
那些信你要收回吗?还有那张贺卡?如果要的话,明天我给你。但别把我的信还给我好吗?我送出去的东西,就不想收回。
也许,你早已经知道,我会给你看这封信。因为你和我一样,大概都有第六感吧。这封信是我的第六感叫我写的。她说,你想让伤口划得更深吗?对了,那道伤口,我会叫我的心理医生来帮我抚平的,我相信他能。
希望这封信是你所期待的,是你的解脱。
最后告诉你,还记得我说过很喜欢《梦醒》这首歌吗?其实还有下半句,只是我没想到我会这么早说出口。提示:上半句是:如果梦醒时还在一起,请容许我们相依为命,绚烂也许一时,平淡走完一世,是我选择你这样的男子。下半句是:就怕梦醒时已分两地,谁也挽不回这场分离,爱恨可以不分,天亮了,我还是不是你的女人?
当——,十二点到了,灰姑娘留下了那只水晶鞋,悄然离去。
后记
心情好受些了吗?我不喜欢看小北愁眉苦脸的样子。问一句,最最后一句,能不能告诉我你的选择,就现在。
送你一段我很喜欢的话,其实是歌词: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这首歌的名字是《红豆》。写出这些文字的人,名字叫“梦”。怎么样,比你的歌词写得棒吧?曾有一篇关于它的文章,有机会,有兴趣的话,可以借你看。
[第四封信]
2004年5月19日
摊开稿纸,谱写一段故事。故事的开头有点像造句。但是,只要造出一句好句子,那不就成功了吗?
你,我,究竟是什么关系?
第十四章 梦醒时分(上)(第 1/2 页)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