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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熟悉的字迹(上)(2/2)

    无论白天或黑夜,我再不化妆,不施脂粉,永远是素面朝天,素衣见人。女为悦己者容,可我的悦己者……呵。

    想想自己,又有趣又可爱,又性感又懂事,为什么就没有一段美好的有始有终的爱情呢?老天非要我经历大风大浪,各种伤害,才能取到真经吗?

    “喂,大姐,你是不是时差没倒过来啊?”张之虞一见我进门,就开始大声叫唤,全然不顾优雅的环境。“还穿得,穿得”一时找不到形容词,“杀马特还是孕妇装这是!”

    “好了,”单晓婷拍一下张之虞,“少说两句没人把你当哑巴。”

    张之虞朝她撇撇嘴,拿起星冰乐开始咬管子。

    单晓婷转向我,握住她的手。筱枫,你还好吧?

    笑不出来的刘小妹妹,在單晓婷面前,无论如何是要笑的,即使笑得十分难看。这其中的缘由很难说清,就像单晓婷这个人一样。

    简单说,我自己觉得,和单晓婷,要比张之虞好;但同时奇怪的是,有很多可以在张之虞面前表现出来的想法,我却不愿意在单晓婷面前表现出来。就是这么奇怪。

    “大学时代曾经的一些事情,早就告诉我,自己有多么的肤浅。当我把这想法告诉单晓婷之后,这个女孩,右眼下有一粒小巧泪痣,总爱温柔微笑,笑起来还附赠两粒深深酒窝。

    非但不想办法树立我的信心,我在她那里,竟落得个“肤浅刘”的外号。

    我还真是惹得自己一身骚。

    单晓婷和我的关系是干柴烈火式,我喜欢上这个来自郊区小镇同窗的速度,绝对和老鼠爱上大米的速度有得一拼。娇小的身躯却散发成熟的姐姐味儿,无论朱唇轻扬眉心微皱,都是美。

    现在,在这种欣赏化为无须言语的默契。

    喂,发什么呆呢?单晓婷拍拍我肩,约你出来,是想跟你好好聊聊的。我看窗外行色匆匆的路人,淡淡道,“晓得你们想劝我,我心中有数的,不过,还是给我一点时间吧。”

    “时间?大姐,你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快过了整个冬天了,怎么,冬眠不觉晓啊?还想要多少时间?你看看你看看,头发像个鸟窝,怎么准备做雀巢代言人咋的?”

    虞姐姐你真能说。I服了U。

    “小雨”,单晓婷对张之虞使了个眼色,示意让她来说。张之虞便不再讲话。单晓婷柔柔地捏捏我的手,眼神充满温暖,“你和他分手是事实,我们应该正视它,是吗?逃避不是你的性格。你晓得吗?在我们眼睛里面,你从来都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子。”

    “就是,就是,为一个男人值得吗?你看看,自己现在像什么样子?面色灰卜落拓,头发最难看,简直可以做丐帮老板娘。”

    张大姐,知道你词汇量“忒丰富”,知道你能说会道从小辩论大赛冠军,知道你爸牛B哄哄给你撑腰……当然这些话我只是自己肚子里交流下,对张之虞,我是狠不下心的。

    “我晓得你们关心我,可是……”目光贼也似觑着窗门外。窗上玻璃影影绰绰映出自己的半只面孔,突然想起《短发》那首歌:我已剪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原来近乎拗执地以为,剪了短发,就能像歌里唱的一样,了却思念和伤痛。

    壁虎可以断尾求生,水蛇甚至能蜕皮作尸,我呢?

    可是,事情哪会那样简单。更不简单的是,万万没想到,这才是一切的开始。

    “你也奇怪的,明明是你说分手的,怎么你倒像被甩一样的啦?”张之虞吮一口星冰乐,我就是搞不懂,人家肖遇年有什么不好的,你非要死要活的闹分手?

    是啊,我苦笑。苦笑是这时候最合适的表情。肖遇年,心中默念。是宿命的相见。”】

    我四下张望,没人。

    于是一个黑影夹着一本书走出深夜的电视台。

    回到家里,我忍不住。字迹不会骗人。这清秀隽永的字体像在跳舞。和刘筱枫那俏皮玲珑的曲线一样顺滑。

    回到家在床上看着这笔记睡着。

    【第一次见面的场景。那时候我大一下,看着身边的朋友不是天天谈恋爱就是去参加这个那个社团了,小姑娘自然也是蠢蠢欲动——我是说对社团。对谈朋友,我一直是有点惶恐,全靠了老爸老妈从小的紧箍咒,男人对我来说简直就是洪水猛兽。加上高三期末我以身试法,遇到了超越我想象的渣男,所以我所有的对爱情的野心,全都被吓怕了。

    于是乎,记得在4月1号(因为是愚人节,所以记忆深刻),一个春光明媚的下午我开始逛学校的社团推介会。我这人从小还是比较琼瑶的,从星巴克对白里相信大家已经有一定了解,所以一开始目标就锁定在表演、音乐、艺术方面的社团。

    可偏偏这些社团都是冷冷清清,和那些体育社团,游戏社团相比,那简直就是三环和通州的差距。

    正失望着呢,逛着逛着看见前面有一处,人头攒动,黑压压一大片,与之前几个摊位的门可罗雀形成了鲜明对比,于是上去凑凑热闹。一看是一男生在……求婚?!

    最棒的是,他身边寝室楼下大胖子橘猫和她的一对儿女,还有落在梧桐树上的麻雀,都喵呜喵呜叽叽喳喳来助威。那简直是…森林王子??

    那男生长得白白的,眼睛很大,而且很亮。俊俏的长相很养我的眼。他单膝跪在地上,手里是一束玫瑰。那一瞬间,我被浪了一漫。在那个阳光忒明媚,鸟语又花香的初春下午。

    一阵掌声打断胡思乱想。回神一看,晕,原来是表演!再看看那男生身后的摊位,“无相话剧社”。

    大家可能猜到,那个求婚男,就是肖遇年。而我自然成为了他麾下的一员“猛将”(之后几乎所有的男女主角都被他俩包了)。

    我莫名地对这个人感觉亲切。他眼神闪烁着不一般的光芒,我最开心的,是这种光芒似乎只有她能看见。而社团明“无相”,也不知为何令我心甚欢喜。这就是缘分吗?又或者,是愚人节,神做的一场造化游戏?

    “你是因为他的经济条件么?”单晓婷轻声问。

    “我想过另一种生活。”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真没有什么不好,是我不好。我想,如果说一个女人不能忍受她的男人每个月只赚三千多块钱,她是拜金世俗势利,那么好吧,我承认。

    肖遇年一直以来给我的感觉,就是很有能力,思路很灵活,从和他第一次见面,他想出的那个吸引观众的办法就可以管中窥豹一下了。当时他从上届社长手里接过这个烂摊子的时候,整个话剧社只有5个人,除去挂名的只有他和那个演“被求婚对象”的女生。可以说一般人别说把它搞大,就是胆敢接过这烫手的烂山芋,也是要斟酌再三的。

    但他硬是在毕业前,把“无相”话剧社整成了市级明星社团。和美国的交换生项目、国家级别科技创业竞赛,甚至是电视台采访,他都不在话下统统拿下。

    所以我一直觉得奇怪,这样的一个特能整的人,为什么在毕业后会安安稳稳地去企业打工,还坚持不跳槽,到手就那小几千的工资,在我的心理落差,实在不能接受。

    可能这就是现实和理想的落差吧。

    我轻轻点头,算是回答了單晓婷抛在空气中的问题。

    切,人家肖遇年,要卖相有卖相,要风度也不差,人又实在,钱这个东西,总会有的嘛,你不要……张之虞像是自言自语,说着好像忽然意识到什么,低着头吐吐舌头,瞄了我一眼。

    我知道,张之虞是有点喜欢肖遇年的。

    这对小妮子,这样的事,不是第一次发生在她们身上了。

    这就是命吧。

    去逛街吧!单晓婷看看我,又看看张之虞,别浪费这样好的太阳。

    “对了”,单晓婷在离开星巴克的瞬间轻声说,“知道为什么约你来这儿吗?”

    我的神经突然莫名其妙地抽了一下。怎么会忘记。

    “这是你和他第一次约会的地方。那么今天,是最后一次,好吧?以后,来这里的时候不要想起他。”单晓婷淡淡地说。

    都在她的计算中吗?

    春末的太阳,明丽里已经含了热辣,爱扮的小姑娘已经穿起超短裙,每每看到这番情景,我就会提醒自己,原来我已经是个老阿姨了……街上的缤纷和喧嚣,尤其是熙熙攘攘的人流,叫我感觉到陌生和不适。

    她怀念那阴暗潮湿而温暖的洞穴了。

    那里。她属于那里……

    单晓婷不失时机地讲,眼睛生在脑袋前头,所以,人总是要朝前看的,是吧?走吧,我们带你去个地方,包你刘大美人再现人间。

    说得我已经不在人间似的。我心想。不过为什么我心里听得还是美美的呢。这就是晓婷的魔力。】

    合上书,我才知道原来已然和我无关的刘筱枫,在复读了一年后,竟然考进北海市单晓婷同一所大学。

    她离我这么近。可能在某天某地,我们就这样擦肩而过。

    那年十五岁。单晓婷给我的那带弹珠,我曾坚信随着“弹珠王者”苏信的离去,已沦为我青春的纪念品。然而又一个十五年过去,与多年前,我在刘筱枫课桌边看到那首诗的场景如出一辙,这个在我记忆里徒然消失的我的初恋,通过一本书,默默讲述起一个有关命运的故事。

    青镇四中,高一三班,镇北体育馆。自从把爹妈接到北海市之后,我也会时常想起以前。那个藏着戆大的卧虹桥桥洞,那个年复一年给我们做粢饭糕的黄家阿婆,那个爱得执着的周晴,那个为梦想奋不顾身的高刚。更不要说那么多更亲近却又一一远去的人。

    我其实也已经死在了庆元里三号楼一零二室。不是吗?儿时的我,沾染了树乡的气息,又嗅到滨海公墓的海风,夹杂着腥气和香味的我已经不是青镇少年的味道。

    裤袋里,那颗青色弹珠,微微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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