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货是他的高中情敌,虽然只是他自封的,以前的陈朗从来不认为他有资格当自己的情敌。
这人就是学校里的一个混子,整日不思进取,只知道打游戏。
不学习也就算了,还和校外的混混勾结在一起,在校里欺凌弱小,称王称霸。
从高中起,他就一直暗恋云初墨,只是不敢表白。
虽然云初墨压根都不知道这事。
后来陈朗和云初墨成为情侣后,就一直仇视陈朗。
每次遇到陈朗非得上来撕一会才行。
那时年少轻狂的包启行,还会带了一帮社会混混来找陈朗打架。
陈朗好几次都被他打得鼻青脸肿。
之后陈朗受不了,收集了他殴打同学的证据后,直接将证据交给学校。
学校给予他处分,但他不接受。
再之后,他便退学了,不知去向。
没想到,时隔四年多,两人再次重逢。
而且这货好像还比自己混得好的样子。
西装革履,人模狗样,身旁浓妆艳抹的女子还一副狗眼看人低的样子。
瞅着陈朗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穷逼。
陈朗叼着烟,笑道:“包大少爷出门前还是稍微洗把脸才好,眼里的眼屎那么多,哪容得下其他脏东西啊?”
陈朗在高中之后,便不怎么剪头发和剃胡须,现在中长的发型和胡渣,看起来确实有点颓废男人的样子。
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哔哔,毕竟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那浓妆艳抹的女人搂紧包启行的手臂,娇声问道:“启行,这家伙是谁啊?你认识这么穷酸的人吗?”
她看得出包启行敌视那有些邋遢的男人,自然要帮着说话。
包启行嗤笑道:“没谁,就是个眼高手低的书呆子,当年要不是当年老子善良,早特么随手锤死他了。
不过他跑得快,刚锤他两下,他就跑起路来,跑得比狗还快。”
陈朗试了下打火机,回道:“包大少爷不就是嫉妒我能泡到校花么?
自己没能耐还不让别人好过了?
也不拿杯泼硫酸照照自己什么样,长得那么丑有资格说话吗?”
虽然这货穿着西装,但脸是硬伤,脸上的黑眼圈和痘痘,皮肤灰黄,一看就知道是通宵得多了,内分泌失调。
包启行也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烟,软中华。
烟嘴插入嘴中,旁边的女人立马从包里拿出打火机帮他点烟,包启行笑道:“你跟校花不是老早就分了?
现在说这些还有意义吗?
陈大少爷不是向来都看不起我们这些打游戏的?
我现在就是靠着打游戏发家致富的,这次该轮到你嫉妒了吧?”
陈朗拿起打火机点燃烟尾,吐出一口浊气。
这人不好对付了,估计是早早就进了社会,学了不少东西。
以前的包启行莽地很,眼里容不得别人说他两句,只要被他听见了,肯定像个愣头青一样冲上来干架。
现在听到自己嘲讽的话,不仅表面上没生气,还有闲心反讽自己。
可以啊,这年头咸鱼都能翻身了。
陈朗不想再搭理他,因为看到苏雨欣正在向他小跑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