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齐王像是凌迟一般,可在余老四看来,却像是眨眼的功夫一般,从扯衣服到将伤口缝起再到撒上金疮药将伤口包扎好,不过半刻的时间。
当落云将齐王丢在地上,于齐王而言,却像是过了沧海桑田一般漫长,脸上早已经分不清是冷汗还是泪水,最后只能丢在地上呜咽着。
好粗鲁的女人,好疼啊!
而余老四却是看的目瞪口呆,就这么省事儿,便是将一个身娇体贵的亲王给解决了?
落云看着余老四的土鳖样不禁冷哼一声,心中骂了句土鳖。
对待这些纨绔子弟还不是简单,压根别惯他那些臭毛病,拿着针上就行。
这要是搁北境军里,磨上半个月便是把这些臭毛病全都给他改了。
陆明溪也是一笑,对待这种娇气的少爷,落云最是有方法了。
北境军是块肥肉,谁都盯着,其中也不乏为了想要分一杯羹把儿子丢进来的。
陆明溪全都照单全收,放到新兵营里,而北境战事有多,一开始,受了伤的大少爷们大多呼天喊地,让军营里不得安生,所以,便是有了落云这个法子。
直接按着不当人,利利索索的把伤给拾掇了比什么都强,也算是让人给个教训。
别看动作粗鲁,其实按着的地方也是有讲究的。
这可是不少军医一块儿琢磨出来的。
包扎了后背的伤,落云又是看了看齐王的脚,看向陆明溪道,
“小姐,脚也废了,不过暂时伤不到性命。”
陆明溪点了点头,
“一块给接上吧,然后再去开服药。”
落云听着点了点头,又是将齐王的脚骨也给接上,但最后还是补了一句,道,
“脚骨碎裂,我的医术没那么精,要想根治还得找太医。”
陆明溪听着颔首,
“我知道了,去吧。”
落云听命煎药去了。
陆明溪抬眸看向余老四,
“怎么,我的诚意够了吗?”
余老四看了一眼离开的落云,问道,
“她是军人?”
气息神态半点不曾收敛,虽然是女子,但走路姿势和身法却是很容易的让人看出,是军人的姿态。
虽然一口一个小姐的叫着,可余老四不认为,刚才那个动作如此干净利索的女子,只是个小丫鬟。
“与其担心这些,倒不如说一说,你自己?”
一瞬间,看着陆明溪的笑容,余老四心底忽然出现了一抹与傅衍相同的担忧。
若是大楚江山落到裕王手里也就罢了,好歹是皇室血脉,可若是落到这女子手里……
这女人,对裕王应该是真心的吧,应该不是混进来的细作吧。
可人都来了,后悔,还有用吗?
余老四心中想着,可显然,现在后悔,已经没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