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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修心修心的开始 第二十四章 不养奴隶(1/2)

    数日后,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瞿福早早的起了床。去往城主府的养马场,选了几匹红棕烈马,今天是五人约好一起游野的日子。五人是指瞿福,步幽空夫父子,黄竟胆以及刚破境的瞿佩佩。

    游野的内容大致是围猎,野炊,谈境。

    红棕马体型健硕,在城主府的大门前,不停地哼鸣,后马蹄总是闲不下来,一直在蹬地,似乎在表达它们的驰骋之欲。

    步凡尘和瞿佩佩两人兴致最高,或许是都还年轻的缘故。吃过早饭就陆续来到大门外,步凡尘一袭黑色的贴身装,看起来颇有干练之感,瞿佩佩则是墨绿上衣,下身紧身裤,较为西式的着装。各自选了一匹喜爱的骏马,一个等着长辈到来,另一个既等长辈又等心上人。

    通往的大门的路上,瞿福一人在前走着,不打扰后面两个永远有话说的晚辈。

    黄竟胆眼神微凝,稍有疑惑的神色,看了一眼步幽空,见后者没有任何情绪,转而释怀微笑,说道:“屋里那个认识?“

    “在高原有过一面之缘,胆魄勉强,眼界尚可。”步幽空平静的答道。

    黄竟胆思索片刻后,轻声道:”看样子受伤不轻,不管管?“

    步幽空潇洒一笑,答道:“既然是孩子的事,就让他去做决定,他也不小了,以后的事,我们不能管的太多了。他也需要机会去找到一些只属于他自己的伙伴,至于其中祸福,自知也。”

    黄竟胆明白步幽空的意思,转移话题,打趣道:“小小年纪,艳福倒是不浅,比你我可是强太多了。”

    步幽空饶有意思的看着黄竟胆,故作沉稳的说道:“佩佩马上就成年了,天赋也不错,我在想京里有没有哪家公子哥适合她的。别倒时候像某人一样,几十岁了连个喜欢的人都没有,不好不好。”

    黄竟胆下意识的回答道:“京城里那些,心机太深那有适合的?”似乎意识到有些失态,顿了顿,又说道:“再说,佩佩本来天赋就还可以,登山有望,现在年纪又小,那能那么着急嫁人。”

    看着大门外的儿子和那未来准弟媳,步幽空笑而不语,加快脚步,赶了上去。

    众人出了城后,许久没有出门的瞿佩佩就拉着步凡尘这个小侄子,加快速度,在野外尽情的驰骋。步凡尘对此也是乐此不疲,反观步幽空三人,对骑行实在提不起太大的欲望。毕竟在天空遨游习惯的人,再回到陆地后,相对慢速的奔驰不会在有什么快感,骑马本身就是为了小辈,当然也是初心未变多少的原因。

    越过一处山丘,步凡尘头上盘旋着几只算一阶左右的非灵高原鹰,伸开双翅大概能有三米长。双爪强劲有力,异常巨大,成年的高原鹰腿和成年的黄牛相差无几。

    据记载,这种极少灵化的高原鹰,可抓起一千斤左右的黄牛,是寻常百姓最为惧怕的凡兽。因为其不仅食家畜还食人。虽然他们等阶不高,但是实力却不俗。

    那几只高原鹰正是被步凡尘和瞿佩佩吸引而来。不能灵化的它们,由于灵智有限,即使生了一双翅膀,但不管在何处都处于食物链底端。而且由于他们的肉质筋道,爽口,所以经常出现在餐桌上,好在他们的繁衍速度极快,这才导致他们数量一直没有减少。

    步凡尘看了一眼头上的巨鹰,正准备询问瞿佩佩相关的信息,只见后者那拉满大半的箭就已经急射而出。

    只见一声凄鸣,一只高原鹰便被箭矢穿头而过,一击毙命,紧接着便落在他两的前方。其余高原鹰在察觉到危险时,便已经四处逃散。

    步凡尘看了一眼瞿佩佩,陷入沉思。

    瞿佩佩看见步凡尘的样子,想到了以前的自己,知道后者的意思,轻笑道:“弱肉强食本就是如此,大善之心可有,但大善之意要用对地方,我非佛陀,所以不会对所有事物都充满慈爱,不是任何事都需要理由,过多的犹豫,是懦弱的另一种象征。我第一次出来狩猎时,和你是差不多的光景,总想着不能轻易伤害对方,要等对方先出手,直到后来,师傅带我去了农舍,我看到这种高原鹰,毫不犹豫的冲向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如果不是师傅在场,那个孩子的下场可想而知。“

    步凡尘听完瞿佩佩的话,犹豫之色去半。前者所说之话,他认可一半,正声道:“瞿姨,那我们如何去判断,我们自己不是那高原鹰呢?”

    瞿佩佩神色一震,不知作何回答。

    见此,步凡尘双脚用力,那红棕马便向前疾驰而去,马儿速度不弱,很快他便又看见一只高原鹰,没有丝毫犹豫,力弓拉满,箭矢激射而出,这一箭为心中疑虑所发。

    箭矢与那只高原鹰擦肩而过,其破风之声,将那只高原鹰吓得往更远的方向逃去,不敢在停留他们的视线内。

    弱肉强食不假,是懦弱也好心慈也罢,世人走世人的道,我步凡尘只会走自己的心路。仅我个人而言,与大世相比,连米粒之光都不如,但是我愿意先与弱者讲理再出力,至于强者,不妨先出力,有机会还活着,再讲理,毕竟与强者只讲理,极难。

    这样至少自己不会是下一只高原鹰。

    瞿佩佩所言亦无错,只是每个人都有的自己心中的标杆,所以才会有道理存在,有是非曲直。

    他们的目的地是名叫荆棘林的山涧,地如其名,的确是荆棘丛生。

    瞿福和步幽空找了一处水潭,处理那些沿途围猎的猎物和那只高原鹰。黄竟胆则将原本想亲手制作烤肉的步凡尘拉起散步,步凡尘知道四叔准备传道,也是收起多余的思绪,让自己回到一个平静的状态。

    走到一株的荆棘旁,黄竟胆停下脚步,看着眼前旺盛的荆棘,正声道:”有没有兴趣跟四叔说说,这荆棘的来历。“

    步凡尘思索后,知道四叔问的不是荆棘命名的缘由,顿了顿回道:”因为生存,所以把自己变得全身是刺,在孤立自己的同时也保护了自己。“

    “那该如何生刺呢?”黄竟胆再问。

    步凡尘向周围看去,将那些荆棘收入眼中,直系对比,片刻后若有所思的回道:”若每一根刺都是一把武器,那么刺的数量就会影响本体,所以生刺的多少,是前提。其二,列阵,每根刺的横纵之距,皆是有着一定的理,如同排兵布阵。其三,主次。何处该巨何处可细,涉及能量的分配,将刃劈在脆弱出,才能伤害最大化。”

    黄竟胆暗含笑意,轻轻点了点头,沉默一会后,严肃说道:“你可知灵修之掘藏境。”

    步凡尘不语,陷入沉思,努力将先前所说荆棘生刺的道理与后者联系,奈何对那境界认知非常浅显,导致他对掘藏的理解很浅,只得静等四叔的授道。

    “掘藏如其名,挖掘人体密藏,此藏为穴,以人体为小天地,各个穴窍为密藏。如同你所说的荆棘般,非是所有事物都以满为最。在掘藏时要按捺得住心绪,不能一味的把所有密藏一一挖掘。而是要根据自身天地的特征,选择合适的数量,并以其为阵石,成列组阵,最后也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地方,一定要想好自己的道路,方可分巨细,以小失换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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