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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闹鬼了(1/2)

    当太阳沉入地平线下的时候,带着两个拖油瓶的绯月夕颜已经离开了自由城。花了一百个金币买了辆不错的马车,拉马车的马是名马踏雪泥和普通马匹杂交的混血种,虽然不及踏雪泥,却也能算是良马。刀山当了马夫,绯月夕颜和灵溪坐在车里。

    灵溪拘谨的坐在宽敞马车的一侧,而绯月夕颜则是闭目养神。

    马车一路向北行驶,这马车被绯月夕颜铭刻了轻盈的魔法,因此也没有颠簸。自由城的作为贸易的中心有着良好的交通,锦繁行省中流传着的那句话“条条大路通自由城”就是这个道理。

    十一月份的中土逐渐步入了冬季,近期从大陆北部吹来一股冷冽的寒流向南方扩散,因此即使是在南方也感觉到了寒冷。还有大约不到一个小时大陆南方的黑夜就要来了,而马车所行驶的大道上前后无人,道路旁茂密的野草中只有昆虫在烦躁的鸣叫。

    “主人,您睡着了吗?”灵溪小心翼翼地问道。

    “睡着了。”绯月夕颜说。

    灵溪感觉到自己很尴尬,她直到现在还没有完成从大小姐到奴隶的过度,她更不懂得如何去揣测三公主殿下的想法。三公主殿下刚才是开了个冷笑话吧?

    “你是想问哪里可以歇息吧?”绯月夕颜依然是闭目养神,慢悠悠的说。

    “……是。”灵溪憋了好大的力气才鼓起勇气承认。

    “我们现在行驶在从自由城通向锦繁行省的省会城市锦繁城的路上,这是一条繁华的商道,路上会有很多小镇或者村庄的。”绯月夕颜说。

    “您要去锦繁城?”

    “不……”绯月夕颜伸出手用食指抵住灵溪的下巴,“我是想去织明行省。”

    “您是……”灵溪的眼中闪过一丝欣喜,她觉得是不是三公主殿下要去帮自己平反家族的案子了?

    “别想多了,我并不是想帮你的家族翻案,我是要去做另一件事。虽然说你们灵家的确是织明行省的大贵族,可是中土足足有四十九个行省,像你的家族一样的大贵族不知道有多少,而想成为大贵族的小贵族们更是多的如过江之鲫,他们可是巴不得灵家垮台。没有了大小姐的身份,现在的你只是一个好看的花瓶而已,因为你足够好看,所以我买下你,免除了你沦为男人们玩物的命运。但是如果你真的想让我帮助你的家族,你得证明你在我的身边有其他的价值。而且,我对花瓶也有腻了的一天。”

    灵溪打了个寒颤,绯月夕颜说话永远是那种缓慢而镇定的语气,好像一切都和她没有关系,也让人根本摸不清她到底在思考些什么。

    不知道过了多久,绯月夕颜从手杖中取出一本书——她的手杖是一件空间魔法储物的装备,外观上朴素无华而且轻易方便携带,这也是绯月夕颜唯一从皇家的宝库中取出来的东西。绯月夕颜取出一本书,用简单的火系魔法给自己点亮了光,在宽敞的马车里看起了书。绯月夕颜说,人的一生就是一个不断学习充实自己的过程,所以看书是非常必要的。

    绯月夕颜喜欢读历史,也喜欢在历史书上写几句话作为自己的心得。看了一会儿,她拿笔在一段关于贵族镇压平民的历史材料上写上了这样的备注:“所有人都会为了自己所在阶级的利益而斗争,除了傻子和圣人。贵族没有错,平民的反抗也没有错。”

    灵溪本来是不困的,但是这样的路途实在是太无聊了。灵溪过去在灵家的府衙里喜欢养花赏鸟弹琴绘画,走起路婀娜多姿轻盈如水,平日里和其她家族的千金小姐们一起喝下午茶讨论如何保养肌肤——人们都说这才是大家出来的闺秀。

    不过绯月夕颜显然对于灵溪的“大家闺秀”没有兴趣,喜欢欣赏女性美的她要的只是个能养眼的花瓶,婀娜多姿只不过是让绯月夕颜没事多看两眼。而当绯月夕颜看书的时候,灵溪纵然大家闺秀乘以十都苍白无力了。

    时间久了,灵溪不住的想要打盹,眼皮几度要合上,只不过绯月夕颜一直坐在那里看书,让她不敢睡。马车的车轮和地面不停的碰撞,三匹马撅着尾巴跑的很是欢快。只不过道路似乎长的看不到底。

    大约晚上八时的时候,马车终于驶入了一个小镇。这是那种大陆上随处可见的小镇。得益于与贸易大都市自由城靠的很近,所以这小镇也算是兴盛,每年来往的客商畏惧于自由城令人咋舌的住宿金,都选择在附近的小镇住下。绯月夕颜让刀山将马车停在了一个小旅馆门口,然后缓缓走下了马车。

    “小妞儿,该下车了。”绯月夕颜向马车里招呼了一声,随后进了店。她向柜台抛了五枚银币道:“掌柜的,来点饭食,再给我们准备两个房间。”

    这是典型的家庭经营的私人小旅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刀山拉着马车到了后院的马厩,绯月夕颜则是找了张桌子坐下。灵溪扭扭捏捏地跟在绯月夕颜身后,不知道是否该跟着坐下。绯月夕颜叹了口气,说:“傻妞,你也跟着坐下吧。”这灵溪大小姐的确是废柴花瓶,貌似除了贵族的那一套是什么都不会了。

    灵溪如获大赦,赶紧坐在了绯月夕颜的对面。想想又感觉到不符合礼数,又连忙挪到了绯月夕颜的旁边。

    小旅馆的掌柜是个小老头儿,帮厨的是他的孙女。他孙女不过十二岁上下的年纪,嫩的像根小葱,水汪汪的眼睛白净的皮肤。绯月夕颜一笑,没想到这小镇的小旅馆里居然还能有这样漂亮标致的美人坯子。

    另一桌上,两个带刀的江湖人在切肉喝酒。吆喝声挺大,不过绯月夕颜也不在意。这样的江湖人她也见着不少,手头武艺甚至不如刀山,四处给别人跑活找零工干,头都是提在腰上,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朝不知死活。能潇洒一天是一天的亡命之徒。

    这样的江湖人出身大多贫寒,混的潦倒过的也是潦草,那刀……呵,能算是刀么。刀山也是用刀的人物,可是他的刀是明晃晃的钢刀,每日用猪油保养。而那些最底层的江湖人的刀大多破烂半锈,若是臂力再不济,一刀砍下去脖子都断不了。

    旅店里的小妹妹很快就端上了饭菜,绯月夕颜也不急着吃。三公主不吃,灵溪自然也不敢先动筷子,倒是刀山开始拿起碗筷大口咀嚼起来。

    两个江湖人你一碗我一碗渐渐喝上了头,舌头和胆子也就大了起来。他们俩混江湖也混的长了,明眼知道那俩大美女跟那冷面汉子不好惹,于是对着店家的小妹妹起了色心。

    “那……那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一个人说道,他脸上有颗大痣,痣上还长了根很长很粗的毛,灵溪心里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痣毛哥。

    掌柜家的孙女有点害怕,回答道:“我……我叫慧慧。”

    “好的,慧慧。”痣毛哥张嘴一笑,满口大黄牙,“过来,陪咱哥俩喝酒。”

    慧慧皱眉:“不要。”她向柜台走了去。

    “哟,不要?给我站住!”坐在痣毛哥对面的酒糟鼻一拍桌子,“哥是缺钱的人吗?陪哥喝酒,哥给你钱!”他一边讲一边从怀里掏出三枚脏兮兮的铜板。

    痣毛哥站起来满脸堆笑:“小妞你别怕,哥也是文化人,不会对你动粗的。”说着,他嘴角流下了哈喇子。他继续向嘴里灌着酒——最劣质的卖酒,可是喝多了也会让人撒酒疯。

    老头子张开双臂将慧慧护在身后,大声道:“你们两个外地人……休想对我孙女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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