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界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娱乐圈天王竟是我自己 > 第二十三章 我要!

第二十三章 我要!(1/2)

    “喂,怎么了?”

    沈玉走远了一些接听了电话。

    “你带个耳机,我要听。”

    “行。”

    沈玉笑了笑,回去找了个无线的耳机带上。

    回到会客室,两人坐好。

    沈玉道:“我们刚刚开了小会,你这个项目我们可以谈。”

    可以谈就好。

    姜知许道:“你们只需要出平台和制作人员,我们可以五五分账。”

    “我们公司负责制作,和宣发。”

    “那投资呢?”沈玉问道。

    “两千万。”

    “告诉他,我要投资,用女儿的名字。”耳机里传来声音。

    “刚刚我们开会的时候,正好有个朋友来了,她听了你的项目很感兴趣,想参与投资。”

    投资?

    姜知许并不希望其他人来投资这个项目,他怕自己控制不了。

    问道:“投多少?”

    “两千万。”

    两千万?

    这不是和我一样了吗?

    五十对五十?

    “告诉他,我要和他一起出资成立个公司,由这个公司来一起进行投资。”

    “否则,免谈。”

    “女团的一切由他来主导。”

    耳机里在此传来了声音。

    沈玉复述了一遍。

    成立公司?

    这本来就是他的计划之一。

    毕竟,不可能以离梦影视公司的名义来搞这个女团。

    她的人设可是,为了挽救濒临破产的公司,身为总裁的我决定出道作为偶像。

    要是还以离梦影视公司的名义来搞女团。

    人家一看,投资人居然就是离梦。

    那不全完蛋。

    所以他本来就像搞一个公司的。

    不过不是建立,而是买一个小公司。

    小的影视公司多得是。

    随便买一个就行。

    可现在却要合资建。

    这让他有些犯难。

    一人两千万,一共四千万。

    也就是说,一人百分之五十的股份。

    不过他也说了,女团他来主导。

    这样看来其实也还行。

    他要在问问离梦的意见。

    毕竟钱是人家的。

    和沈玉说了句:“要和老板说一下”后,就出去给离梦打了个电话。

    和离梦说了下情况。

    离梦给他的回答却是让他有些意外。

    她居然干脆的同意了,甚至还要让他当这个公司的老板。

    不过最后也补了句:

    “这就当是你的工资了。”

    工资不工资的倒是无所谓,他本来就准备留一点点的。

    毕竟还有五千分的宣传费呢。

    可公司都给他,这就有点让他惊讶了。

    虽然知道她不缺钱。

    女团可是一定会赚钱的,而且也不会少到哪里去。

    最少两三倍是一定会有的。

    他还是有这个自信的。

    可麻烦的也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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