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同为家主叶千秋的子女,但叶千酌能有个“叶”姓就已经算是叶千秋给他面子了。
谁叫姐姐是大小姐,而自己只是个私生子呢。
虽然叶千秋不承认叶千酌与自己是关系,但还是靠着自己的财力揽下了他的吃喝住行。
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叶千秋虽然不承认自己有这个父亲,但他对叶千秋倒也没有太大的怨气,顶多就是有些讨厌他罢了。
在上小学之前,叶千酌都是在孤儿院渡过的。不过凭着叶千秋这尊大神,他在孤儿院也基本都是享有特殊待遇的。
上了小学之后,叶千酌也有了自己的住所,那时他也认识了一个女孩子,也就是小沫。
叶千酌一个人木讷地望着中学行政楼上的大钟。
现在已经是下午六点半了,暗说这个点,姐姐也该出来了。
虽然知道自己和叶汐云和同父异母的姐弟,但叶千酌还是遵从姐姐的意愿唤她作汐云姐。
叶千酌此刻有些疑惑,因为以姐姐的成绩不像是会被留校的。
至于值日……
堂堂叶家大小姐,叫她值日,除非那值班老师是个十年脑血栓……
叶千酌自知没有叶汐云的带领,自己是不能先上车的。因为之前叶千酌就这么干过,结果自然是被司机呵斥着赶了下去。
“唉……爸爸去哪了!”一个人立在校门口的叶千酌似是听见了一个声音。
叶千酌循声望去。
那是一个与自己一般大的女孩,看上去似是与自己是同校的。
不过女孩并没有撑伞,一双小球鞋已经连着两只脚丫一起没入了泥潭中。
当叶汐云从校门口走出时,已经是将近七点了。
“千酌啊!你怎么一个人在这淋雨啊!”叶汐云望着淋成落汤鸡的叶千酌大惊。
“汐芸姐,我把伞给刚刚那个没有伞的妹妹了!”叶千酌答道,“她说她叫小沫……”
所幸现在是六月,淋淋雨倒是没什么,如若是十二月,那叶千酌只怕是要变成冰雕了……
回到住所后,司机停车放下了二人。
叶千酌和往常一样回了住所,叶汐云也和往常一样去了附近的餐馆。
因为两人读书的地方并没有家族的私宅和公司分局可以居住,所以叶千秋就在学区附近买了一套别墅和一间公寓。
在普通人身上,这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但对于叶千秋来说,这些钱基本也就是普通人眼里一部小电驴的价。
不过住别墅的自然只能是叶汐云,叶千酌居住的是正是那间公寓,公寓非常小,只有一间卧室,但修饰却非常华丽。
倒不是叶千秋小气,实在是因为叶千酌一个人根本不需要那么大的房子。
叶千酌已经习惯了。
下车后,叶千酌就去了那家“李记鸡米饭”。
“排骨盖浇饭!”
“好嘞!等着!”
服务生很快就端上了一道排骨盖浇饭。
李记的排骨盖浇饭叶千酌确实喜欢。
吃完晚饭后,叶千酌就直接离开了饭馆。因为一会儿叶汐云每天都会来帮他结账。而这一带饭馆的店主们也早就习惯了这个特殊的客人。
毕竟堂堂大小姐,不可能赖他们这些小本生意的帐吧。
叶千酌所居住的小区位于一个条商业街附近,对面则是姐姐居住的别墅区。叶千酌只需从阳台上打开窗子就能看见对面姐姐居住的别墅。
和姐姐一样,叶千酌属于学霸级别的那种优等生,所以叶千酌回家后基本都是疯玩。
那时一款火遍全国的网络游戏名为《反恐精英》,也就是俗称的CS。
叶千酌这种男孩子自是这种游戏的狂热玩家,基本每天回家都会撮上几局。
和叶汐云一起组队打爆破模式基本是叶千酌隔三差五干的事儿。
不过那时的叶千酌水平可不是一般的菜,直到几年后玩《穿越火线》也是如此。手雷炸死队友,拿着主武器被敌人刀杀基本是家常便饭。
“A包!A包!箱子后面藏了一个!”一个队友快速发着文字消息。
“雷!雷他!”叶汐云因为发出了文字消息。
“姐啊!我战绩负的!这个让给我”一指禅的叶千酌也笨拙地发着消息。
“好啊!还在那儿!雷他!姐看好你!”叶汐云码字回复。
叶千酌不禁一激动,他的战绩可是全队垫底啊,要是 杀个人战绩起码可以好看一些。
就在叶千酌这样想着的时候,敌方的一颗手雷突然落到了叶汐云的跟前。
虽然叶汐云眼疾手快,开镜瞬狙了敌方,但残血的叶汐云还是没有逃过这颗手雷。
“杯具!姐杯具了!”叶汐云禁不住发信息感叹道。
“妹妹!狙打得不错!加不加QQ?”一个队友发信息道。
当然,叶汐云基本天天遇见这种游戏里撩妹的。
叶汐云作为一个女生,能打出最高战绩,这在那时确实非常少见。
对于这种情况,叶汐云自是已经习以为常。
此刻,全队唯一幸存的叶千酌已经晃晃悠悠地去了包点,然后默默切出了手雷丢向了队友所说的那个木箱。
看着电脑屏幕上的胜利,叶千酌大呼了一声。
第100章:失落记忆(第 1/2 页)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