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然如此,韩家一门,对于中原腹地,也有着非常恐怖的执念,他们始终认为,河洛区域,是天子之地,九州之都,大楚的都城,在荆襄一带,断然不可能以此作为王都,大楚真正应该做的事,有两件。
其一,是扩充地盘,徐图进取。
其二,是等到天下统一之时,迁都河洛,如此,楚王,便是真正的王者,便是这天下共主。
当然,这个理想,到韩龙这一代,就破灭了,或者说,有点变质了。
韩龙依然觉得,河洛,是天子之地,九州之都,不过,这天下共主,未必要让大楚的王族来当,仔细想来,韩家一门,为了大楚王族,奋战的三代人,传至自己这一代,便是四代人,绵延百年岁月,最后大楚灭亡了,韩家一门,也只能在夹缝中求生。
东有吴越,仁山的实力,所有人都有目共睹,就算韩家三兄弟都是世之虎将,也未必能够与仁山交手,之所以双方依然处于一种僵持状态,不过是因为忌惮韩家军的精锐罢了。
十万之众,就算给仁山一把永不崩缺的神兵利器,给他砍,也不知道多久才能砍完,毕竟,就算仁山的精神力是无限的,可是没有身体作为媒介,人形态的武灵,基本上是形同虚设,毫无战斗力可言。
为此,仁山曾经也尝试着,寻找一件趁手的好兵器。
不要求是什么绝世神兵,也不要求是什么上古时期,某位大贤所留下的传世之宝,但求一个字。
合。
合心合力合手。
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依然还是在用,同军队里面的骑兵所用的长刀,长矛这类别无二样的兵器。
找不到兵器,无所谓,反正其他势力,也没有什么神兵利器。
当然,除了徐行之前所得到的宰相剑和元戎剑。
宰相剑配给了诸葛。
元戎剑自配。
这件事,足以让一只追求一件趁手兵器的仁山,感觉到有种被命运耍弄的感觉。
“人说是强者恒强,寡人已经占尽了优势,吴越大地,尽在我手,人海一般的精锐,在瞬间,便可以摧毁一座铜墙铁壁的城池,凭什么徐行这个小兔崽子,随便走一走,就能捡到宝贝,寡人为何没有这种好运气!”
事实上,直到临死,屈辱苟活的仁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输给徐行,并非是因为运气的好坏,仅仅只是因为,他不是主角。
当然,此主角,非彼主角,乃是适应世代变迁,人心变化的失落之人,所做出的,最后妥协。
常言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接下来所发生的事,应该会让仁山再皱一次眉头。
拱水河畔,被隔断的先锋部队折损,确实对于蛟蟒兄弟的心态产生了负面影响,不过,打仗,是必然会死人的,要怪,只能怪自己指挥不当,中了敌方的奸计。
虽然说他们就连看都没有看到有什么埋伏,但是这一波战机延误,可以说是导致了进攻的节奏,整体被拖慢,无疑是在浪费时间。
更重要的是,韩家军目前可以确认的两个客观事实,都是劣势。
其一,是拱水河的铁索桥,已经崩裂,留下的铁索,并不足以让所有军队渡河,至少,骑兵是不可能踏过铁索的,步兵和弓兵就算过河了,没有骑兵的支援,也未必能够有所进展,倒不如隔河相望,或者另辟一条道路。
其二,是已经知道了,附近不远处,应该有齐鲁联军的据点,其驻扎的人数,不得而知,至少从刚刚冲锋突袭的一万骑兵来看,驻扎人数,应该至少是数以十万计的水平,如此,贸然放弃拱水河的南桥头据点,也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现在,摆在韩家军面前的,是劣势远超优势,纵然先前已经利用乌云和暴雨,建立了第一波攻势,可惜被隐的磁力共振加上折光披风的组合攻击,直接破坏了长桥,使得前后兵马,首尾难以照应,如此,空有兵马,无有长桥,死板的留在北桥头,倒不如向前拼杀,直捣白干所在的大本营。
无奈,白干所率领的军队,都是一些实战经验丰富的老兵,加上老将军们的辅佐,更是非常轻松的虐杀了韩家军。
不得不承认,强攻的情况下,就算是实力强劲的韩家军,也难以拼杀占有地形优势加上大本营机关优势的拱水河关守军。
“大哥,现在这么办?”
蛟蟒兄弟异口同声道。
韩龙皱了皱眉头,他原本想着,让蛟蟒兄弟打先锋,三万小精锐,战力已经非常可观了,至少要对付只有一万闲散人员的河关守军,肯定是不成问题。
哪里料想到,这情报有误,白干手下的一万守军,竟然都是实战派,加上老将军的战术执行力,更是轻松完成了反击,如今,河关失守不假,却也让韩家军付出了代价。
韩龙所面临的问题,已经是非常严重了。
其一,大部队离开了大本营,徐行和仁山,一定会第一时间选择突袭,只要行军速度,比韩家军的回防速度更快,那么攻破中楚,截杀韩家军,简直是易如反掌,要知道,行军打仗,最忌讳的,就是后方空虚,如此,别人一点即破,军心大丧,兵败如山倒。
其二,拱水河的长桥,并非一日可成之功,短则数月,长则三年五载,这个进度,并不是取决于韩家军的建筑队的造桥速度,而是取决于,在造桥过程中,白干的军队,是否会来骚扰,甚至是重新部署河关的防御,若是白干加强了防御,并且重新安置各种机关。
例如,投石车,火箭弓弩等等,对于韩家军,都是非常致命的打击。
其三,拱水河的北桥头据点,尚未成型,只是军队聚集在此地,并没有安营扎寨,这有两个选择,要么,军队部分留在此地,安营扎寨,要么,全军撤离,无功而返。
若是军队的一部分留在此地,安营扎寨,那么南桥头的据点,固然可以暂时控制住,这个时候,正值夏至,水流湍急,不比往日春风和煦,涓涓细流,要用船只渡河,几十万的军队,也难以维持。
“撤军!”
正当时,韩家军便已经准备打马回朝,却只见得自东北方向,突然传来,轰隆轰隆的声响。
“韩家一门,世之虎将,何以面对一条小河,便闷闷不乐!”
说话之人,声音有些沙哑,等到他显出庐山真面目时,却让隔河相望的韩家军,顿时警戒了起来。
那男人站在一个庞然大物的肩膀上,所言,乃是以传音术作为媒介,所以才能如此清晰,既能操控如此庞然大物,又可以使的一手好传音术,想来,此人的内力,已经是当世一流的水平,只是不知道,他的战斗力,能排到多少名以内。
“行尸使者?”
韩家三兄弟并非能力者,对于能力者以及秘术使者的事,也并没有那么多的了解,但是,最简单的辨认,还可以做到的,至少,在面对如此巨大的傀儡时,韩龙一眼便可以认出,这是一名,高境界的行尸使者。
按照古籍之中记载,行尸这门秘术,最早也是从民间的一些小组织传播开来的,他们的源头,来自于一本,叫做邪帝秘典的功法大全。
事实上,行尸傀儡,和魔化人,都是一路流派,只是,魔化的级别,要远超行尸傀儡能够达到的水平。
这个男人所操控的行尸,通常被世人称之为血灵傀儡,亦或是血灵金刚,攻击力高,防御力强,唯一的缺点,就是行动力迟缓,所以经常会出现,还没有碰到敌人,就被打了一筛子的情况。
不过,这并非重点,重点是在于,血灵金刚的特殊能力,有两个。
第一种,是吸收别人的能量,以维持自身的行动,就好像是徐行在废弃古宅里,击杀的那条大蚯蚓一样,算是食腐动物。
第二种,是散发出毒气,周围可以形成一大团有毒气组成的迷雾,遮蔽视野的同时,对迷雾中的人,造成持续伤害,部分敌友。
本质上,血灵金刚并不适合群体作战,而且炼制难度和操控难度,都非常高,一般实力的行尸使者,可以说是一被子都没机会了,就算是天赋异禀的家族天才,也未必能够一直使用,毕竟,血灵金刚算是反噬性比较强烈的一种行尸。
毕竟,积攒了那么多怨气,怒气,难免会产生自主意识,到时候反噬主人,也不是没有可能。
“苗先生远道而来,所为何事啊?”
韩龙知道,当世的行尸使者一派,唯有苗家尚且还周转在几大势力之间,其他的傀儡师家族,早就已经销声匿迹,藏于市井中了,断然不可能在这种大乱的节骨眼上,莫名其妙的站出来,指点江山。
更何况,这江山,会是谁人之江山,尚未可知也。
这站在血灵金刚肩膀上的中年男人,并非别人,正是苗家三兄弟的老二,当世最强的行尸使者,苗错。
看过前文的读者都知道。
苗家三兄弟,大哥和三弟,归了齐鲁,他们在郭,周二人手下任职,算是个不大不小的文官,但是,事实情况,却和大家想象中的有点区别。
诚然,老大和老三,都是文官,可是他们平日里,也会随军出征,甚至秘密训练的一些行尸使者,也是以他们为尊。
所以,文武双全这一块,并非是英雄豪杰的专利,就算是家族的残次品,也依然可以废物再回收。
苗错作为家族的次子,从小所受到的待遇,就只是中规中矩。
大哥的天赋一般般,算不上是天才,却也是不俗的后生,在父亲,以及几位家族长老的悉心呵护下,终于在十二岁时,完成了行尸秘术的理论知识学习。
三兄弟年纪相仿,差距不大,属于是踩着肩膀下来的,也就是各差个三四岁的年纪,所以,在大哥完成了学习后,苗错的天赋,也被逐渐开发了出来。
彼时,老三还是个小朋友,尚未到接触家族秘术的年纪,所以老二的行程,就被提前拉了起来。
渐渐的,家族长老发现,苗错的天赋,以及悟性,甚至就连努力的程度,都要胜过老大,因此,从客观角度上来说,废长立幼,或许不是什么问题,应该加以考虑。
更何况,老大,老二的年纪差距并没有那么大,不至于老大成家立业了,老二还是个小男孩,这倒不至于。
事实上,看过前文的读者都知道,这三兄弟,一个比一个天煞孤星,好不容易家族安排了一个,贤惠,乖巧的妻子,过门后,难得吵架拌嘴,尤其是苗错的妻子,更是脸都没有红过,任凭苗错这个人,说话不顾忌别人的感受,做事也不思考后果是否有能力承担。
纵然是这样,苗错的妻子,也依然是乖乖巧巧,规规矩矩,说起来不怕别人笑话,新婚之夜,原本是夫妻之前,男欢女爱的大喜之日,苗错竟然喝醉了,发酒疯,然后说什么。
“什么大家闺秀,白家人,能有什么好人?”
“依我看来,他也不是什么好货色,否则,能嫁给我这个丑人?”
“还黄花大闺女,我呸!婊子罢了!”
苗错是三兄弟里,长得最歪瓜裂枣的,但是实际情况,却和大家想象中的有所不同,苗错的相貌,并非丑陋,仅仅只是因为长期的待在实验室里,难免出现一些负面症状,加上一次事故,让脸上出现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大概就是眼睛变小了,鼻子变大了,而且还是酒糟鼻,要说是中年男人,还则罢了。
可惜了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就有了步入中年的相貌,着实有些难受。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此时的苗错,尚且不明白,有一种爱,叫做崇拜。
然也。
苗错的妻子,正是因为崇拜苗错的天赋和才华,所以才选择了苗错,原本,他是应该被家族相给上官雄做小妾的,毕竟,攀高枝这种事,可不在乎女儿愿不愿意,万幸,遇到了比较开明的父母,在家族长老的投票下,还是嫁给了苗错。
只是,他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最崇拜的人,好不容易成为了自己的丈夫,却在新婚之夜,破口大骂,甚至说自己不是清白之身,只是一个婊子。
异能世界的社会风气,虽然免不了一些比较特殊的癖好,但是总体来说,正经人家,还是非常在乎名节的,女人最是看中的,就是自己的名节,说难听点,有个清白的处子之身,买卖都能贵点。
可惜了一番真心,被苗错的酒后失言,浇了个透心凉。
不过,苗错的妻子,之所以被称之为贤惠,乖巧,正是因为他不吵不闹,反倒是安安静静的在房间里,等了一夜。
“若是相公不来,我便不能自己挑盖头。”
“不挑盖头,不圆房,就不能休息。”
赖在实验室里面,说了半夜醉话的苗错,终于从头昏脑热中清醒了过来,等到他回到自己的婚房时,他才想起来,大事不妙。
“白小姐,昨天我说的话,都是一些混账话,你可大人不记小人过,切莫要当真啊。”
苗错挤眉弄眼的,实在不明白,自己到底应该如何与眼前的这个女人相处,白夫人比苗错年长半岁。
苗错是十月生人,白夫人,则是三月底生人。
夫妻二人,相差不大,半岁而已。
“相公,你不该叫我白小姐的,我已经是你的妻子了,白小姐这个称呼,太生分了。”
白夫人全然不把昨天黄昏时分,苗错说的那些混账话,放在心里,甚至连提一嘴都不存在,人说是,家有贤妻男人不遭横事。
纵然是内部出现了问题,白夫人也没有挑刺,或许,这不叫贤惠,这几乎是可以称之为笨女人,蠢女人。
因为,就算他这样包容苗错,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幸福。
相反,因为白夫人的包容,苗错突然觉得,自己似乎可以得寸进尺,就算把三十如虎的白夫人,一个人丢在空房里,任由白夫人空虚寂寞冷,他也无所谓。
因为,在苗错心里,实验室里的成就,行尸秘术的研发和修炼,才是重中之重。
所谓天才,不过是为了努力超越先驱者,正是因为先驱者太过于优秀,所以,天赋和努力,才是后来居上者的秘密。
正是,这个秘密,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所有人的内心深处,都住着一个公孙绍,一个带着欲望臭味的恶魔。
仔细想来,如果鲜血铺满了精神世界,那么红艳艳的背景板下,是否还能容纳一寸净土。
曾几何时,白夫人也努力过,他始终认为,只要自己可以安分守己,那么丈夫就至少不会休了自己。
因为在异能世界,男尊女卑的现象,依然存在,而且,比之武灵世界的平权,要难以突破的多。
没有异能,没有武灵,家族所传承的兵法,以及为将之道,也没有机会去接触,作为一个相貌普普通通,所在家族,也逐渐没落的女人,最可怜的地方,不是在新婚之夜,被丈夫破口大骂了几声婊子,也不是日日夜夜,独守空房时的空虚寂寞冷。
相反,这些事,都没有让白夫人失望,真正让白夫人失望的,乃是苗错,二十几年如一日的,得寸进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