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去的地方,叫作辕门客栈。
大漠风尘日色昏,红旗半卷出辕门。
荆棘没有跟张霸一起走,因为他说,腿是用来走路,不是用来骑马的。
他还说,他也会去辕门客栈,因为他要请张霸喝上一壶。
所以,就在一片广袤无垠的沙漠里,你可以看到,一个少年顶着灼人的太阳缓缓行走着,身后留下一串深浅均匀的脚印,如同有人比着尺子迈出一般。
我是谁这个问题,世上绝大多数人不会认真地去想。
我是谁?我是张三,我的妻子的丈夫,我的母亲的儿子,这有什么好想?
但是这个问题对荆棘而言,已是一种折磨。
我是谁?我是荆棘。荆棘是谁?
没有答案。
他的额头上浸满了汗水,嘴唇干得裂开,他看起来依旧迷茫、痛苦,但是眼神中多了一丝的坚定—至少他现在清楚自己要去哪,至于到了以后的事,往后再说也不迟。
但是忽然,他的表情变了,虽然只不过是一瞬间,可的的确确变了。
因为他看到了一群秃鹰,贪婪地在地上进食。
能吸引秃鹰的,只有尸体。能吸引一群秃鹰的,只有许多具尸体。
所以这一次,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九具尸体,每具尸体都已面目全非,就算是爹妈来,恐怕也不知谁是谁。
但他认出了其中的一具。
因为那具尸体的腰上挂着一壶白羽箭,手中紧握一把明晃晃的快刀。
荆棘的瞳孔缩小了。
九个死人,其中八个人死于颈上的一抹细细的红痕。
一个人的刀,只有快到一定境界,才能造出这样的伤痕。
而烈火骑士的刀,很明显就是这样的刀-快,致命,利落。
但是即便有如此凌迅的刀法,烈火骑士依旧没有躲过阎王的索命。
他浑身上下只有一处伤痕,一处致命的伤痕。
他的心窝处,有一点红印,一点深深的红印。
荆棘仿佛看见了不久前发生在这里的一场恶斗:
烈火骑士手持快刃,连斩八人,自己却毫发无伤。
第九人便在前几人倒下后,驰马奔来。
一剑,只需一剑,烈火骑士便永远地倒了下去。
荆棘的脚步却加快了许多。
在接下来的十里路中,每多一里,他便会发现另一具烈火骑士的尸体。
十里路,十具尸体,一样的死法,死于一样快的剑。
当荆棘走到第十一里路时,终于看到了一个人,一个活人。
与其说此人是活人,不如说是活死人。
因为他长得像一具干尸,一具披着黑色斗篷的干尸。
他静静地立在艳阳下,似乎亘古以来便立在这里,最后被风化成这般模样。
他的腰上绕着一圈三尺三寸长,没有剑柄的软剑,黯淡无光,形同玩物,毫不起眼,但是可以隐约看见剑尖的血渍。
大漠里没有风,但是荆棘却可以感受到一阵寒风从这人的身上吹来。
艳阳红如血,剑尖血似红,是天地间本就充满杀气,还是因为人在天地间,所以才有了杀气?
荆棘直直盯着干尸那柄软剑,他的心反而变得前所未有的平静。
第二章 韬光养晦剑(第 1/2 页)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