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几天时间里面,白朔也是在再次找到了我,与我正式签订了条约。
说实话这件事我到现在都很迷糊,他选择我的原因,还有为什么对我信心这么大。
他可是世子,之后将要继承整个南阳的存在,为什么对我这样一个咸鱼公子青睐有加。
而且那条约怎么看都对我有利。
第一:南阳与黎云结成同盟,在此签订之后的十年时间内,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攻击对方领土,如有人进攻联盟一方,另一方则需要派出支援,此条在李瑞成为领主时生效。
第二:东西寄卖在双方时不收取任何税用。
第三:购买物资必须优先在对方门下购买。鉴于李瑞现在只有一城,买南阳东西时可以打七折。
怎么说呢,这三条都很正常,对我挺好的,这样以后发展出去的时候,就不用在意南阳背后捅刀了。
特别是第三条,对于现在的我那真是帮助特别大,别小看这七折,要是换作买大量物资时,那可是能节约很大一比费用。
而我也是趁着这个机会定下来大量的东西,直接花费了我五千金币,让我心疼好一阵子,不过这些东西都是必须的。
总之这一趟啊,收获那真是满满啊。
首先是不花费一分钱,就拿到了我需要的内政人才,对了还有雨铃所在的戏班子,在雨铃的恳求下也是买了回来。
其实她不肯求我也会买回来的,毕竟这戏班子里面漂亮的小姐姐还是很多啊,回去正好可以当侍女,而且时不时还能唱唱戏,岂不美哉?
再有就是买到了一个农业上的天才,这几天也是从她口中,得知很多临东城适合种植的作物。
不过现在就有些不美秒了。
雨铃一直在我耳边不停叨叨,一直说着临东城规划之类的。
听的我那是头晕目眩的,有种回到前世上课打那种状态了。
我的理想可是当咸鱼啊,还不想翻身的那种。
“听好了,李瑞,以后每天都要早上五点起床,学习这些,随后就是批阅公文。”说完也是从旁边拿起一本书。
我接过书看了一眼书名,书名叫领主该做的五百件事与修养。
第三十一章:离开南阳(第 1/2 页)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