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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曾经有人抢劫被判了八十年(1/2)

    这是出自于对秦牧的完全信任。

    秦牧……

    从不会说什么大话。

    每次出手,都无漏网之鱼。

    “机票钱我自己买吧,你给我个地点,我马上就来。”

    秦牧想了想,开口回复道。

    事情紧迫。

    只有五天时间,他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这个案子……

    最主要的难点,是他对国外的法律不熟悉。

    目前只知道了事件经过,在如何诉讼辩护这块,还是一头雾水。

    要知道。

    欧洲那边的法系,和本国完全不同。

    本国的法系……

    在一定程度上,沿袭了最为完善的德系,以及部分美洲体系。

    算是如今全球颇为完善的法律之一。

    因此。

    许多涉及了宗教、当地风俗的奇葩法律,在本国是没有的。

    在挂断了张清源的电话之后。

    他直接朝着万中元的办公室而去,将老张遇到的这个案子详细说了一遍。

    说出了自己请假的想法。

    “你……去国外打官司?”

    而万中元听后,却是愣在了当场。

    脸上尽是不信。

    他知道秦牧的牛逼。

    却没想到……

    秦牧连国外的法律,都想掺和一脚。

    “不去没办法啊,老张被导游坑了,这个案子估计不怎么好打。”

    秦牧苦笑了一声。

    颇有些无奈。

    他和张清源比较熟悉,对方极有可能是因为自己幸运值的缘故,而身陷黑导游事件。

    真要说起来……

    还有他的原因。

    而且。

    在欧洲那些国家,最看重契约精神,签订的合同非常神圣。

    老张既然签字了……

    就代表他愿意捐款,不能朝令夕改而反悔。

    若是败诉的话……

    他可能会被强制执行偿还的捐款。

    “那你……懂那边的法律吗?”

    万中元听后,又忍不住问道。

    他担心的……

    是秦牧一知半解,对那边法律的造诣不深。

    这样的话……

    还不如让张清源在国外直接请一个律师帮忙打官司。

    此外。

    国外的审判制度……

    和国内的截然不同。

    国内的是二审终审制度,国外似乎还有陪审团之类的。

    法官的权限极大。

    听说可以凭借个人一己私欲,无视法纪,决定法律是否执行。

    “这个……我只了解了部分,打算在飞机上争取多掌握一些。”

    秦牧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如实说道。

    这件事……

    他没怎么隐瞒,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不过有【过目不忘】技能在,他对此倒不是太过担心。

    这个技能。

    是目前为止,系统奖励的最实用的技能。

    一目十行。

    他看过的任何文献内容,都可以化作已掌握的知识,融会贯通。

    再者。

    国外的法律条文远没有国内这么繁杂详尽,而法律思想是共通的。

    一通百通。

    对他而言,难度并不大。

    “好吧,我还有个问题,伱的律师证……能去承接国外的案子吗?!”

    万中元神情复杂的看着秦牧,又问出了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才是至关重要的。

    不然的话……

    秦牧屁颠屁颠的跑到了国外,却连打官司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我了解过了,外国律师代理诉讼,可以通过授权和公证的方式,再加上一名当地律师,便可以参与法庭诉讼了。”

    秦牧点了点头,认真的说道。

    他要代理老张的这个案子……

    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大使馆或者其他法律机构的公证和授权。

    把这个流程办理下来。

    他就可以顺利在法庭上,为张清源辩护。

    并没有太困难。

    最后。

    一番交谈完毕。

    万中元批准了秦牧的假期,一批就是十天。

    给了秦牧充足的时间。

    而获批了假期之后。

    秦牧立即预定了当晚的机票。

    李卫国等人听闻这个消息,纷纷赶到了门口来给他送行。

    “小秦,国外的案子可以看直播吗?你这去了国外,咱们也没法看啊。”

    “听说是有直播来着,但是要翻墙?我这年纪一大把了,估计没办法去翻墙了。”

    “怎么可能是徒手翻墙,我听我儿子说,要用梯子,咱们院的杂物间只有两把,也不够用啊。”

    “这个老张,去哪里溜达不好,非要去国外,国外有什么好的?”

    “……”

    送行的同时。

    众人殷切的看着秦牧,希望秦牧能在国外整点直播出来。

    他们对这个国外案子……

    非常感兴趣。

    这也是他们遇到的第一起国外官司!

    而秦牧听着众人像模像样,一本正经的讨论,则是老脸一黑。

    颇为无语。

    神特么的翻墙和梯子。

    就是一个连接外网的设备而已,被他们整的跟体力活一样。

    “我会给小林留个链接,如果可以直播的话,再让他帮你们投屏。”

    临走之前。

    秦牧找到了院里的员工小林,将投屏的事情交代了一遍。

    国外的庭审……

    通常也是允许直播的。

    只不过……

    他们更看重个人隐私权,即便是具备公益性质,也需要在遵循当事人准许的情况下才能直播。

    而这个案子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同意。

    国外法院同样是无法直播的。

    “是这样啊?”

    李卫国恍然大悟,不禁有些失望。

    老张肯定会允许直播。

    就看对方是不是愿意直播了。

    在他看来。

    对方这么不要脸,居然骗取他人的签名,估计不会授权同意直播了。

    不出意外的话。

    他们看不到这场官司的直播。

    ……

    当晚。

    秦牧收拾好行李,登上了前往国外的飞机。

    途中。

    登录了专门的现行法律文献网,花钱购买了大批量的国外法律电子书。

    在飞机上。

    盯着手机,一目十行。

    疯狂吸收着这些知识。

    其中包括了该国当地的审判制度、律师制度、民事诉讼制度、刑事诉讼制度等等。

    此外。

    还有本案中涉及的捐款协议的《合同法》相关领域。

    有【过目不忘】技能在。

    他学习的速度极快,很快就对国外的法律有一整套的了解。

    相较之下。

    这些法律更注重于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而国内的则更看重集体的利益。

    这也是为什么……

    国内更加稳定,而国外动不动就是枪战每一天。

    在国外。

    基层民警是危险性极高的职业,每天都有一大批的人因公殉职。

    也因此……

    国外经常出现为了制止某某自杀,警方持枪将其击毙的新闻。

    因为自杀的人手中,是存在致命武器的。

    长期杯弓蛇影之下,没有人敢冒险,只能先发制人。

    而在审判制度上。

    国外施行的通常是三级二审终审制度。

    民事诉讼是一方的违约行为或者不法行为或者民事侵权行为引起的,而判决的标准更多的是依照既有的判例。

    即……

    曾经出现过该类似案件,已做出过判罚,那新的案子也该按照该判罚进行判处。

    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保证法律的专一性和公正性。

    防止判罚不同,造成有失公允。

    只是……

    这样却忽视了每个案子的区别。

    世界上没有两个相同的案子,当事人有可能另有苦衷……

    而民事诉讼中,还存在一个审前会议。

    即法官和法院组织双方律师参与,当事人不参与该环节,三方协商,确定该案件如何审理。

    有的案子……

    因为过于简单,不存在疑点,通常是三方沟通后便足以做出宣判。

    连正式的审判环节以及陪审团都不需要。

    这点类似于国内的庭前调解,若是三方达成一致,将视为原告撤诉,同样不需要继续庭审。

    而在开庭前。

    法官和法院是不会做任何准备的,不会事先了解案情,更不会事先进行调查。

    也就是说。

    庭审的时候,更多是看双方律师在法庭上的发挥。

    若是能凭借证据、资料以及口才,说服法院,基本就稳了。

    而庭审的答辩环节里……

    双方都可以向对方提出书面问题,要求对方在宣誓之后进行回答。

    宣誓的回答,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不准予推翻。

    而庭审环节……

    和国内相差不大,主要是答辩、出示证据、辩论、判决等环节。

    值得一提的是……

    国外做出判决的,并非是合议庭,而是陪审团!

    每个案子,都会随机挑选陪审团,坐在陪审席旁听整个案件。

    这些陪审团……

    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的合法公民,门槛极低。

    有可能是优秀企业家。

    有可能是清洁工人。

    也有可能是乞丐。

    法院的最终裁判,将由陪审团作出。

    且该结果必须要集体一致,方可生效。

    若有一个陪审员认为该案不能这么判,那该案子将延期再审,或者重新挑选陪审团进行审理。

    在判决上。

    不遵循多数服从少数的原则。

    这也导致了一个现象。

    那就是国外的许多案子,往往一拖再拖,始终未决。

    “这个案子……不好搞啊。”

    飞机上。

    秦牧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揉了揉额头。

    只感觉有些棘手。

    想要胜诉,有两个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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