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F团团规(未完)(1/1)

    本团系受文月学园全体单身男性之付托,依据伟大之先行者──诚哥创立男女混住宿舍之遗教,为巩固男性地位、保障无产阶级专囧政、奠定性别平权、增进福利,本于基本法之精神制定团规,颁行全校,永矢咸遵。

    第一章总纲

    第1条:fff团原文为fightforfreeclub,简称为fff,又称fff团。本团本着不结盟、非营利、公益与国际性之法人团体,致力于为改善吾等单身狗日益艰困之生存环境,只愿将踏上男女不纯异性间交往不归路之异端予以导正,以将迷途的羔羊引导回吾等正路。

    第2条:fff团之主权属于团员全体所有,惟由组织高层代为行使之。

    第3条:本校所有单身男性为当然之团员,并对非团员之男性进行异端导正。

    第4条:fff团主权所及之领土,以文月学园为主,然而于特殊状况,不排斥扩及拟制疆域。

    第5条:fff团各团员于团规前一律平等。

    第6条:fff团团徽以火焰为底,上书fff,下为镰刀与刑具交叉。

    第二章团员之权利义务

    第7条:于异端导正时,fff团成员不论男女、种族、宗教、阶级、党派,于审判席前一律平等,不得有非合理之差别待遇。

    第8条:团员之身体自由应受保障,惟异端于导正前不在此限。

    第9条:fff团团员除高级干部外,不受军事法庭审判。

    第10条:团员有任意更换宿舍及迁徙之自由。

    第11条:团员有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之自由,此系基于法儒孟德斯鸠之精神而来,充分彰显fff团追求自由之决心。

    第12条:团员有秘密通讯之自由。

    第13条:团员于处理男女关系、感情问题上,仅能信奉fff团,不享有其他信仰自由之空间。

    第14条:凡是团员之集会及结社,一律以fff团为依归。

    第15条:团员之生存权、工作权及财产权,应予保障。但异端则不在此限。

    第16条:团员有请愿、诉愿及诉讼之权,但经审问会却认为异端者,则不在此限。

    第17条:审判长由团员直接选举产生之,卸任后为荣誉审判长,对于继任人选有建议权。

    第18条:团员有应考试服团职之权。

    第19条:团员有依团规纳税之义务。

    第20条:团员有依团规服役之义务。

    第21条:团员于入团参与活动前,必先朗诵诚哥遗教,并对诚哥遗像宣誓三次:「恋人ある者は、我を恐れよ恋人なき者は、我を求めよ世界は我々fff団が、裁く」。

    第22条:凡团员之其他自由及权利,于可妨害男女交往者,均受团规之保障。

    第23条:以上各条列举之自由权利,除为妨碍男女交往、避免异性妊娠、维持正常男女分际,或增进同性间超友谊关系所必要者外,不得以团规限制之。

    第24条:凡团干部违法侵害团员之自由或权利者,除依团规受惩戒外,应负刑事及民事责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损害,并得依团规向本团请求赔偿。然而本团团规并未规定求偿相关事项,形同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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