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了打的熊世昌觉得面上无光,官体受辱。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可又无奈谁能为他做主呢?即使告状都觉得无门。如果自己带着衙役兵丁去总督府拿人,莫说拿人,就他这官职连总督府的大门,进不进得去都难说。
按正常司法路子走,案子犯在南京,犯案人员牵扯两江总督府的。当告到掌管一省司法的江苏按察使那里。可虽为同僚,他与这位江苏按察使素无往来,也不了解其人是否公道。怕状告上去,递到赵大人那里无非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无果而返。弄不好被反咬一口,最后连官都丢了,亦未可知。如果是上告自己的上级江苏巡抚。高其倬的为人他是清楚的。
高家满门都在两江做官,深知为官之道,最会钻私打点,恭上迁下,避重就轻了。上次张默带亲兵查抄赌档乱杀无辜的事,就是最好的例子!事后为了此事,跑东忙西的自己一点儿赏拨都没捞到,反倒是赵大人当着江苏众官员的面儿,说了句:“高大人真乃亲人也”!足可见高大人在赵大人面前是把功劳全独揽了。自己反倒白忙活了一场。而这一次如果他还告诉高其倬。可想而知。这位“顾上不顾下”的高大人,无非是拿他挨打的事,到赵大人那里去邀功。回来再给自己几句安慰而已,自己讨不到好处,反倒给赵大人,留下一个愿意告状,多生是非的印象。岂不太傻?
若是自己直接上报赵大人,又怕赵大人会像上次那样,溺爱其子随意遮掩一下。安慰自己几句,并许以空诺草草了事。真若如此,不但自己的这顿打白挨了!李家人的公道也就无从谈起了!想到这里熊世昌不免老泪从横,默默饮泣起来。他心里琢磨着:“不行!非得把事情闹大不可。”想他为官数十载竟被一个犬子羞辱这般。真是即玷污了这身顶戴朝服,也丢了为官入仕的体面。可他刀臂小吏没有“直言专奏”之权不能上达天听!赵大人又是当朝军机首辅张相爷的门人。就算折子真能递到都察院也非“埋了”不可。况且官场上向来是“下不告上的”。这案子是赵大人义子所犯,与赵大人无关。赵大人也还没有私弊隐瞒之过。达不到告御状的程度。即使状告赢了处置了张默,赵大人也无过。可自己在南京乃至两江,是否还能继续为官就很难说了!想着想着熊世昌心里有了条“盘算”!
第一:这案子要想伸冤必须得先闹大。还决不能先告都察院那里。必须借由舆论的力量让都察院迫于压力非彻查不可,才能收拾了张默那小子。
第二:自己决不能亲自去告,不然很可能有身败名裂之险。就在盘算时他想到了一个人,一个有”直言专奏“权的人!如果这案子先告到他那里,此事必成。这人即是他的同乡也是他的同年,他就是现在京中做翰林院编修的林福之。
京中翰林分为两种,一种属“翰林学士院”,专门负责起草或下发中央和地方往来的题本与官文。职责范围相当于今天的中央办公厅秘书局。这样的翰林较被受重视,平日里地方官到了年节岁末,或到京中求门路。总少不了要拜访和孝敬他们,所以这样的翰林被官场隐称为“真翰林”!意思是说他们手握实权,门路多又在朝中办差与地方官往来慎密。
第二种则是“翰林供奉”,是那些朝廷供养以编书造字所用的文人雅士。这样的翰林因为专心做学问,少迁于政事。地方官也赖的于他们往来,况且他们多以士大夫自居,清高的很,他们也不削与地方官呼朋唤友。只是他们也有“直言专奏”权,所以官员们对他们这样的人,大多都是避而远之并称其为“穷翰林”。
而林福之就属于后者。熊世昌想状告到他那里,他定不会与两江官员私下勾结让此案化小。凭其清高总以天下为己任的翰林本性。他也定不会视若无睹。想他往日里也定受了不少,地方官的白眼与慢待。如果有此等机会,肯定也想彰显一下自己“官威”。想到这里,熊世昌觉得这状是找到上告之人了。
可如何保证自己不被暴露呢?最好是让李家人自己写信去告于林福之,而熊世昌自己再密函一封给这位老同学。这样一来,案子闹到京里甭管最后闹多大,从表面看也与自己无关。私下里他的老同学知道了他的苦衷,也会帮助其遮掩痕迹。想来想去熊世昌决定帮李家人“攀上这门亲戚”!明天把李家李老汉找来,就说这林大人本是他妻室娘家那边的亲戚,远亲也行!总之让林福之和李家人有个可以“交集”的出处。这样林大人在京中为此案说话也就“站稳了脚跟”。而妻室娘家又无从细考,同为南京人只要林大人肯认。量日后谁也说不出来什么。事情想的差不多了。就准备第二天叫李老汉来与他共同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