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久经风霜的成熟诺德男人浑身上下散发出魅力的气息,很快就让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为之着迷。没多久两人就如胶似漆的粘在了一起。接下来,在斯瓦迪亚的商队回国之后,一个混血儿就诞生了。
那个时候,私生子、混血发生任何一桩都是很大的丑闻,更不要提这两件事掺和在一起。
暴怒的外祖父不顾女儿的苦苦哀求,决绝的把这个可怜的小家伙扔上马车,趁着一次和朋友郊游的机会,将他偷偷丢在了帕拉汶和苏诺之间的森林里,任由他自生自灭。
但这个可怜的小家伙似乎被命运垂青了一般,本该被饿狼和狐狸叼走的他,幸运的被一个老猎人率先发现。
老猎人孤独一生,膝下无子,他很珍惜这个混血儿,视这个混血儿为上帝的礼物,将他带回了自己的树屋,悉心照料。由于老猎人从小没有念过多少书,就将自己父亲的名字给了这个孩子,威瑟尔。
虽然在斯瓦迪亚长大,但是威瑟尔身上流着的血有一半是诺德人的,他自己也喜欢更多的讲诺德语,喝诺德的烈酒,吃咸鱼干,对斧头、盾牌和弓箭的兴趣也远远超过长剑和战马。
总的来说,威瑟尔更像是一个披着斯瓦迪亚人外壳的、暴躁的诺德人。
与老猎人喜欢平静、安宁的生活不同,威瑟尔则浑身上下充满了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从他十五岁那年,已经能够很好的舞动刀剑、拽开强弓的时候,他就开始不能理解老猎人:明明拥有一手无双的箭法,却满足于在森林打猎,卖一些动物的皮子糊口,住冬凉夏暖的树屋。
他觉得既然有这样优秀的箭法,就应该参加军队,建功立业,最后成为贵族。哪怕是参加这些罗圈腿的军队也好,到时候他们可以吃好的肉,喝最烈的酒,玩最野的女人,这才是人生,现在这算什么?护林员吗?
威瑟尔从小没有读过书,他的脑袋里只有少得可怜的文字和墨水,几篇吟游诗人吟唱的骑士冒险故事就是他的全部了。因此,他对于参加军队—杀敌建功—成为贵族—拥有金钱和女人这条虚幻的道路深信不疑。
然而,每当两人谈起这个话题,却总会不欢而散。威瑟尔会怒气冲冲的走出树屋,找寻一只野狼发泄怒气;而老猎人则会嚼上一支劣质烟草,安静的修补自己的皮甲。
这样的生活场景,成了两人茶余饭后的日常。
而这样的生活也没过多久,在威瑟尔十八岁那年,一个风雨交加的初秋,风烛残年的老猎人在树屋里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威瑟尔虽然平日里一直喜欢称呼自己为诺德勇士,叫这个老迈的斯瓦迪亚人是罗圈腿的笨猪,却也仍然对他充满了感激和尊敬,视他为“父亲”。于是,他亲手在老头的树屋下挖了一道狭长的深坑,将自己的父亲安静的埋葬在了那里,盖上土,再插上一块木板。
他想在木板上留一些感激的话,至少也要把老猎人的名字刻上去。可惜老猎人不识字,所以他也不认识字,只得放弃了这个想法。
随后,威瑟尔烧掉了那座承载着自己全部童年和部分少年回忆的木屋,他背上长弓,发誓要去诺德王国闯出一片天。但是走了几天之后,发现自己缺乏必要的路费和铠甲,以及在目睹了强盗、叛军的无情之后,威瑟尔改口要在斯瓦迪亚王国就地找一个领主效力。
正好斯瓦迪亚王国在准备对罗多克的战争,军队在扩编,威瑟尔就顺利的加入了斯瓦迪亚王国军队。
不得不说,威瑟尔确实是一个天生的战士,他不但学到了老猎人全部的本事,并且大大超过自己的师傅。他的弓箭和斧头无往不利,砍断了无数斯瓦迪亚军士的长剑;他的双眼如老鹰一样锐利,能够看到最小的空隙并把弓箭送过去;他的勇气非也常惊人,即使面对疾驰而来的重骑兵也毫不慌张。
并且,当他处于森林的时候,更是神出鬼没,往往一个人就可以杀掉一个小队的敌人。
实力过硬、作战勇敢的威瑟尔很快受到了军官们的赏识,他很快就得到了提升,被编入了最精锐的连队,并且担任军队在野外的隐藏哨探,俗称“暗哨”的职位。
这晚,威瑟尔和往常一样,背着自己的长弓和箭囊,揣着短剑,披着一身的草衣,躺在森林的一颗大树的树冠上休息,嘴里咬着一颗果子。
这种果子很难吃,太酸了。但至少它还能吃,威瑟尔嚼着野果,看着兜里军队派发的黑面包和冷水,内心一阵厌烦,这些都是什么东西?可以砸死人的黑石头?
第二十七章 威瑟尔(第 1/2 页)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