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目颜色极黑极浓,唇如朱丹,对人的视觉冲击极强。
红色的嫁衣上身,不得不让人惊叹眼前的是他们见过最耀眼夺目的新娘。
尽管美艳,却又不失端庄大方,步步走来,她头上的簪子愈发清晰地展示在众人面前。
栩栩如生,光彩夺目。
一步一颤,仿佛那花朵真的活了一般。
如此一比,将之前那两只簪子都比了下去。
仿佛那些都是些死物,只有吴雍善头上的是活物。
而她发髻高卷,发色光泽极深,颜色更加浓烈,与发间的红色花卉碰撞,给人以触目惊心的惊艳。
走到廊下,众人见她垂首一笑,都仿佛见她在芙蓉帐中,龙凤烛下,被喜秤挑起盖头时,不敢与郎君对视的羞怯一笑。
不少人的魂都被她这温和贤良却害羞的一笑勾走了。
垂玉坊的东家,果真是偏心自家人啊。
与这嫁簪一比,后面一个无论是什么,恐怕都要相形见绌了。
嫁人时的头面本就是最华丽复杂的,虽然前两个已经在用途方向上算得上极其精美出挑,让人目眩神迷,眼花缭乱。
可终究是无法与最繁复的婚嫁头面相比。
恐怕这之后的窥玉记,亦是无法与之相较。
毕竟,再华丽,能华丽过婚嫁头面麽?
更何况这展示簪子的女子,可是吴家小姐,发长垂地,茂盛浓密,这一头长发绝非寻常人能比,在汉州城这样多绢发美人的地方,都能极出众。
且旁人戴这一套头面,是绝对戴不出这感觉来的。
这头茂密长发,太令人惊艳了。
好簪就要戴在出众的绢发之上才对。
众人等吴雍善下去了,都还在依依不舍的往那个方向瞧。
太美了。
若说前两个人是用自己展示簪子,吴雍善和垂玉坊这一遭,便是实实在在地用簪子将人的美貌妆点到极致,使得吴雍善能够在人前突破原有的固有印象,变成极其明艳夺目的美人。
用簪子来妆点自己,本质不就是想要使自己看起来更美吗?
这才是女子戴簪子要的目的,而垂玉坊显然做到了。
众人没了议论纷纷,只是久久地回想着方才的场景,想加深自己对这一场面的印象。
因为实在是太美了!
以至于吴老爷在上面着急地让仆人们找窥玉记东家时,人们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窥玉记的东家没到。
下人拿来了宴请名单,
“这次窥玉记来的东家是王小姐,但如今王小姐却不见踪影。“
有耳朵尖的人听见了下人的话,不禁低声嘲笑道,
“吴老爷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窥玉记要请东家,也应该请王家的老爷和夫人,为什么请那个没头发的癞痢?”
“就是,请王嫣然的话,她自然不敢来了,这是什么地方?这可是簪会!她有头发可簪于人前吗?”
“堂堂一个卖簪子的东家,自己竟然连头发都没有一根,待会儿来揭那红布的时候,不知道她自己会不会触景伤情。”
第十四章惊艳四座(第 1/2 页)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